2009年1月21日 星期三

一半的幻想與另一半的迷惘—學生自治與我何干

一半的幻想與另一半的迷惘—學生自治與我何干

文/孫有蓉(發表於第七刊意識報)

  五月,是個潛在著喧囂擾攘的季節。在平凡如日常的校園底下,某群學生開始蠢動;而其餘學生一如往常地過著生活,一點擾攘只在幾個星期中的海報、辯論、拜票…等等行動中進入他們的生活。三百六十五天中這一天突然被渲染上了神聖,這一天,台大學生會長選舉投票日。

   學生自治到底對我們學生的意義何在?一屆屆的學生會長、學生代表、院學會長、系學會長不斷地被民主的投票方式選出,但有多少人真正了解學生自治的用途與 每個職務在學生自治組織下所扮演的角色和職責?學生自治真的跟我們所有人息息相關嗎?一場場的論壇、座談會,一次次競選的標語、文宣都在不斷地強化學生自 治的神聖輝煌與自治所引領出的公共領域多麼地不可或缺,而學生自治的成員們作為學生自治的守衛者,要藉著學生自治喚醒學生們。在這個校園中,在學生自治這 個領域中,有些人讓它抱有太多的理想性、太多的浪漫,導致這個理想、這個浪漫變得尖銳而排他。根本上,學生們對於「學生自治」一詞認知的差異過大導致雙方 永遠無法在同一個平台上對於學生自治做討論,而再多的對話也因此流於表面的空談而無法真正溝通。

一個完整卻不一定完備的系統

   從我們身邊的系學會,到院學會、學生會、學代會,這些組織間的關係並非僅在於字面上的相似,其間息息相關來自民主制度下中央地方政府形式的複製,讓他們 重新在校園中建立學生政府。與國家政府中央地方之分在於,就算是學生政府,其間仍然沒有權力關係,不僅是各個組織單位中沒有實質的權力關係,單位與單位間 更沒有隸屬與上下的從屬關係,每個單位:系學會、院學會、學生會、學代會只是因為職務與角色扮演的不同而擁有不同的職責、不同的群眾。

   我們的學生自治體系直接複製了民主制度政府的某些形式,但其中權力與報酬幾乎完全被抽離,學生自治已經脫離了中小學時代班長與各幹部負責一些團體的既定 事務,進入一個自主性強烈,沒有例行公事、沒有按部就班的行政體系。在沒有支薪、名譽等任何形式報酬的存在,學生只能靠著意願、興趣與理想參與並且支撐行 動的品質,而現況下學生們對於學生自治的唯一共識即:為學生謀福利,保障學生權益的行政機構,只要沒有做好其職責就應該被大眾的言論所監督;在這樣的情況 下終將走上參與不足、學生與學生自治組織脫離的窘境是可想而知的。

  先撇開這個系統不完備之處,在設計上還是可以清楚地看見行政與監 督行政形式的存在:學生會作為以校園內所有學生為對象,其行政被學生代表,也就是學生議會所監督。各個院學會雖然實質上與各個系學會聯繫低落,但院學會的 行政卻應該被每個院下的系所監督;而代表執行監督的就是各系代表,系學會長;系學會作為「學會」中的最小單位,還有更小類似鄉里機制的存在來代表監督系學 會的運作,也就是班代表。因為各個系人數與條件的不同在實際運作上稍作修改,在人數眾多的學系,因系內學生間的聯結較為疏離所以班代表的功能除了抽學伴以 外就相對的被突顯出來;而學生較少的學系因為學生間的緊密度較高而使班代表的監督功能被系上同學的直接監督所取代。

它不神聖,但我們需要它

   學生自治,學生自治。當一個詞被獨立於脈絡之外喊久了以後,內容就蒸發了,而天平的兩個極端:一端視學生自治為神聖的民主精神,所以我們要為了維持校園 內的民主而堅持學生自治組織的延續;另一端視如是想法保守陳舊,為了一個民主的口號繁冗地維繫那吃力不討好的頭銜與程序。

  追根究底,每一個學生自治組織下所產生的職務都並非為了民主化而民主化的產物,而是有我們對這些組織是有所需求才產生的。也許因為制度的直接移植而使得我們對於這些制度的必要沒有共同的意識存在,但只要在概念釐清後我們就會發現這些制度的出現是有他的必要性與需求。

   在人群聚的團體中就會產生出「社群」,而之所以被稱作社群就是因為這個團體內,人與人並非過著獨立自足的生活,而是透過不斷地相互的交往,利益相連的關 係共同生活。而一旦有了社群,就會產生出「公眾事務」。這些事物不屬於私人,因為有些時候它是一種成員們會共同擁有的事務;有些時候是無法由私人來解決這 些事務;有些時候是因為和上層權力機構互動需要代表而產生的事務,舉例來說:選課它同時作為一個私人事務,但因為這件事務是所有學生們共同都有的事務,所 以透過少數代表來解決學生們共同的問題;而學校行政人員作為校園的權力機構,我們需要有少數人代表學生的意見和學校溝通、反應。這些產生出「公眾事務」的 因素時常是互相參雜的,所以並沒有辦法將舉例完全簡化來突顯之間的差異,但由此我們還是可以約略地看出只要有社群的存在,我們必然需要有某一些人出來幫大 眾處理公眾事務。

  學生自治,它不像某些言論將它形塑的多麼神聖,而我們為了彰顯我們的民主、進步、文明必須守護這樣的精神。攤開來說清楚後,也許我們會發現這樣的制度並不是多麼的珍貴又突顯學生的理想性,我們只是需要一些人幫我們處理那些無法由私人身分處理的問題罷了。

無酬勞工

   近年來,不管是新聞上或是學生間都可以明顯地感覺到學生們對於學生自治,也就是所謂公眾事務作為一種職務的參與愈來愈少了。有些學校已經開始面臨學生會 長難產的問題,而台大本身有許多院學會或是學生代表大會也每每遇到投票人數不足或是參選登記一再延後的問題。有些學生大聲疾呼「學生自治已死」,但我想呈 現給大家的是,這樣的走向如果沒有從制度上有任何修正,基本上是個必然結果。

  在文章前段已稍微提過了這個困境,學生們在完全沒有任 何酬勞的情況下,要一邊處理愈趨瑣碎的公眾事務,更要一邊接受學生們對他們的評判與指責。對一個系來說,系學會就愈趨於舉辦聯誼性、同樂性活動而非專注於 其本來應謀求的學生權益。因為辦這些娛樂性質活動引來批評的機率較小,回響又相對較處理嚴肅的公眾事務熱烈,讓各個系紛紛地轉向娛樂性活動的舉辦而漸漸忽 略學生自治中要去探討以系為單位,同學們的問題。而一個院與學生間的距離又更遙遠了些,在沒有金錢、沒有人力、沒有直接得到回響的情況下,院學會的工作變 的愈來愈容易令人身心俱疲,並且乏味。學生會與學代會,作為整體學生的行政與監督機構,因為離學生愈來愈遠而失去他們的民意基礎。學生會天天都在接受學生 們大大小小事務的壓力,連新生大樓上下樓容易相撞也要學生會出面宣導學生上下樓梯靠左右邊;而學代會雖然很努力地找出校園爭議與議題讓各個委員會去爭取學 生權益,學生卻鮮少知道學代會到底做了哪些事、爭取了哪些權益。

  這樣看下來,學生自治體系內除了學代會一個會期兩盒名片作為報償、 學生會長頭銜還帶來一些往後的社會資源,整體學生自治組織的成員如同無酬勞工般,沒有任何吸引人參與的條件又要接受學生們的批評。若根本上不做改變,對於 學生自治參與的減少,甚至學生自治的死亡只是個必然的結果。

又一年的承諾

  又一年,學生會長、學生代表又要選舉了。也許每次都是一年年地對大家做出換湯不換藥的承諾,而這一年又可能只是眾多選舉中平淡無奇的一次。而學生自治,到底是個令人景仰的遺跡;一個已人去樓空的廢墟,還是正在使用的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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