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1日 星期三

兩黨制與多黨制

兩黨制與多黨制

/孫有蓉主筆呂佩珊 江怡君(2008/03/09發表於第四期意識報)

立委選舉雖然已經結束,但殘餘的叫囂與流言隨著總統大選又起,在這次異制的立委選舉,單一選區兩票制直接導致兩大黨的出現與小黨在選舉中全數落敗的現象。不管是立委選舉亦或是總統大選,我們不斷聽到的都是兩黨制多麼的罪孽深重德國的選制又是多麼包容有理念的小黨們存在”…諸如此類的口號,沒有人澄清這些選制與兩黨制或多黨制是如何產生的,但在這些體制背後都有著樹立這些制度的人最終想保障的理念。

選制vs.體制

通常選舉制度都被大家當作一種純粹的投票規則,但事實上,不同的選舉制度背後代表著整個國家的不同狀況與國會對政治體制的作用:國土小而人民歧異度低的、國土廣闊而每個區塊人民生活歧異度高的、內閣制、總統制等。在這篇文章中會針對兩種最單純的選制作介紹,並且拿其中最好的代表英國與瑞典做為分析對象。台灣這次立法委員選舉中的新選制是由兩種選舉制度綜合而成的,分別是:比例代表制與單一選區制。

比例代表制vs多黨制

比例代表制,即強調每個黨在國會中的比例代表性,最完全的比例代表制即是:將國會席次全數以政黨得票總比例照比例分配。在現行的國家中,除了以色列與荷蘭,因為國家國土小而人民生活方式及想法歧異度低,所以以整個國家作為一個選區,而其他使用比例代表制的國家都會依照各國境內的歷史、地理、人文、宗教等分成幾個選區。在這樣的選制中,會強化黨的形象而減低個別候選人對民眾的影響,也就是說,投票時所人同的是黨的理念而非個別候選人的特質。而這樣選制會導致小黨較容易生存,但也可能會造成國會中小黨林立的狀況,也就是所謂的多黨制。

通常當國會中有三個以上的政黨有實力獲得一定席次而且差距不是很大,就可稱為多黨制。由於沒有任何一個政黨在國會中佔有絕對多數,因此若再內閣制國家,政黨勢必要組成聯合政府。不同於兩黨制,多黨制直接提供了一個發聲管道給各種不同的團體,而這種制度中最基本的概念即:每個政黨皆有平等的機會表述自己的意見,使得各種想法容易呈現在大眾面前。但是在這種百家爭鳴的情形下,不免令人擔心各個政黨會不會各自為政而使得國家變得四分五裂。因此,政黨之間的協調就顯得異常重要,以瑞典為例,一項政策的產生必須透過由各種團體(包含政府和民間)所組成的政策研議委員會不斷討論、修改並達成共識後才推行,因此是一種高度協調的模式。

雖然這樣的制度看似能夠包容所有的看法,著重民間團體的發聲權利,但只要反向思考就會發覺:這樣的高度協調模式只有在擁有高度共識的國家中能夠順暢運轉,若各個團體堅不願意為了國家共同利益而讓步,高度的協調模式只會讓政府的法案無法通過、行政遲緩而沒效率。

單一選區選制vs.兩黨制

單一選區明顯強調的是國會議員對於地區的代表性,這樣的選制規定每一個地區各個黨只能有一名候選人,其中英美國家所用的單一選區選制屬於相對多數決式的:也就是每個選民只能投一票,而各個地區絕對多數的候選人當選進入國會。這樣的制度強調的是地域性代表,也就是說,當國土每個地區的風土民情或人民生活歧異度高時,就會讓每個國會議員代表某個地區進入國會替自己的地區發聲。這樣的制度時常被人詬病的是其缺乏比例代表性,因為每個地區候選人的絕對多數決,很有可能導致某個黨的候選人總得票數超越另一黨,在國會中的席次卻較少(若某黨在某些區域大敗卻在大部分區域以幾票之差獲勝,就會發生上述情形)。在這樣的選制中,候選人個人的特質對選民的影響將遠大於政黨,且這樣的選制不利於小黨生存,在國家社會分歧不大時會造成兩黨制。

兩黨制雖然聽起來像是被兩個政黨壟斷政權,但其實這樣的制度是有它設計時就預想好的理念。但事實上,形成兩大黨是很自然的進程,因為一個議題事實上只會有兩種觀點:贊成與反對,剩下都只是程度和折衷的狀況。不管是內閣制還是總統制,一個政黨要組成政府就要對全方位的議題做出原則性的立場,所以像英國與美國,就會形成兩個基本出發點完全不同的政黨。也因為兩大黨,選舉通常會有壓倒性的結果,導致一個黨在法案的通過與行政上不會有太多的阻礙;總統制的國家可能遇到如此狀況,即元首所屬政黨與國會最大黨非同一政黨;但真正在美國,這樣的情況並不造成行政的困難,因為總統制國家總統權力大於國會,法案不需要通過國會同意才能予以實行。英美之所以會形成兩黨制,一方面在於他們的歷史傳統;另一方面因為,這兩個黨有著原則上的不同:保守黨與進步黨;民主黨與共和黨,他們在許多爭議性議題上都會完全採取不同的立場,所以就算有任何小黨存在,也無法為這些爭議性議題增加清楚的觀點,比如說:在墮胎或死刑的議題上,這兩個黨就永遠採取不同的態度與論述。

反思

在分析完這兩種制度後,會發現代表多黨制的瑞典有著令人稱羨的成果,而兩黨制的英美雖然暗暗透著強勢,但也在世界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除了探討他人事如何做到的,也要反觀台灣的制度,發覺台灣問題出於何處。

進日北歐刮目相看的表現讓世界掀起了一陣潮流,平等卻素質高的教育、完善的社會福利、高度的國際競爭力與極高的平均國民所得。其中,瑞典是世界所矚目的焦點,原本荒蕪的寒冰土地下居然開發出了人類的新樂園。許多人一味對瑞典的好稱羨,但卻完全忽略了這個國家的歷史與共識。瑞典是個集體共識很強烈的國家,他們的共識即:平等。沒有這樣強烈的社會共識,在超過百分之五十的稅收下不會有任何富豪願意留在瑞典將自己的錢分給其他人使用,而整個社會主義所要做的就是:將有錢人的錢拿給窮人用,使社會達到資源分配公平,如果沒有有錢人,社會主義就只是將整個社會每個人變得一樣窮困。相對這強烈的社會共識的,就是如美國般對個人意志的完全開放;也就是說,在這個國家中鼓勵各式各樣的價值觀存在,只要在個人人權範圍內社會與國家都不應介入,在這樣的社會風氣下,整個國家要有共同意識就非常的困難,難以達到瑞典般的社會主義。

事實上,怎樣的選制背後雖然有著他所產生的脈絡,但選舉制度依舊是一個遊戲規則,當這個遊戲規則規定的合理,就不應該任意更改。反觀台灣的政治風氣,落選的政黨批評遊戲規則不好,對政黨不公,那是否只有在勝選時遊戲規則才會是好的、公平的?台灣選舉,近年來不斷有人斷言:什麼樣的人當選會造成民主倒退、國會超過三分之二會造成專制、一黨獨大會傷害民主。會有這樣的發言,是完全對民主制度的誤解與扭曲。在民主中最後一道防線就是任期制,並不會因為任何政黨、任何人的當選而造成民主後退;第一,任何政黨的席次與總統候選人的當選都是人民自己所做出的決定,而什麼時候民意本身卻導致了專治?第二,就算這樣的總統上任後有多麼的糟糕,他都無法造成長久的傷害,因為四年後他就必須重新面對民眾,而八年後他也必須下台。當然,在制度發揮作用前可能社會上的集體意識就已經產生阻止效用了,但不管社會的狀況如何,現今的民主制度也為自己設下了最後的防線。

對於台灣的問題,這樣的討論似乎太過膚淺,但有礙於文字的數量與主題,我們打算之後再針對台灣選制問題作深入一點的探討。

總統大選又到了,一波波的虛實聲浪再度向大眾打來;考驗著大眾的意識、考驗著社會的限度。

1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英國從來就不是兩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