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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28日 星期二

百大繞境



滿成功的。很諷刺!

海島新聞「百大繞境」



滿好笑的。陳冠宇在嘴砲,李問還滿自然的,許月如像官方。

2009年1月21日 星期三

一半的幻想與另一半的迷惘—學生自治與我何干

一半的幻想與另一半的迷惘—學生自治與我何干

文/孫有蓉(發表於第七刊意識報)

  五月,是個潛在著喧囂擾攘的季節。在平凡如日常的校園底下,某群學生開始蠢動;而其餘學生一如往常地過著生活,一點擾攘只在幾個星期中的海報、辯論、拜票…等等行動中進入他們的生活。三百六十五天中這一天突然被渲染上了神聖,這一天,台大學生會長選舉投票日。

   學生自治到底對我們學生的意義何在?一屆屆的學生會長、學生代表、院學會長、系學會長不斷地被民主的投票方式選出,但有多少人真正了解學生自治的用途與 每個職務在學生自治組織下所扮演的角色和職責?學生自治真的跟我們所有人息息相關嗎?一場場的論壇、座談會,一次次競選的標語、文宣都在不斷地強化學生自 治的神聖輝煌與自治所引領出的公共領域多麼地不可或缺,而學生自治的成員們作為學生自治的守衛者,要藉著學生自治喚醒學生們。在這個校園中,在學生自治這 個領域中,有些人讓它抱有太多的理想性、太多的浪漫,導致這個理想、這個浪漫變得尖銳而排他。根本上,學生們對於「學生自治」一詞認知的差異過大導致雙方 永遠無法在同一個平台上對於學生自治做討論,而再多的對話也因此流於表面的空談而無法真正溝通。

一個完整卻不一定完備的系統

   從我們身邊的系學會,到院學會、學生會、學代會,這些組織間的關係並非僅在於字面上的相似,其間息息相關來自民主制度下中央地方政府形式的複製,讓他們 重新在校園中建立學生政府。與國家政府中央地方之分在於,就算是學生政府,其間仍然沒有權力關係,不僅是各個組織單位中沒有實質的權力關係,單位與單位間 更沒有隸屬與上下的從屬關係,每個單位:系學會、院學會、學生會、學代會只是因為職務與角色扮演的不同而擁有不同的職責、不同的群眾。

   我們的學生自治體系直接複製了民主制度政府的某些形式,但其中權力與報酬幾乎完全被抽離,學生自治已經脫離了中小學時代班長與各幹部負責一些團體的既定 事務,進入一個自主性強烈,沒有例行公事、沒有按部就班的行政體系。在沒有支薪、名譽等任何形式報酬的存在,學生只能靠著意願、興趣與理想參與並且支撐行 動的品質,而現況下學生們對於學生自治的唯一共識即:為學生謀福利,保障學生權益的行政機構,只要沒有做好其職責就應該被大眾的言論所監督;在這樣的情況 下終將走上參與不足、學生與學生自治組織脫離的窘境是可想而知的。

  先撇開這個系統不完備之處,在設計上還是可以清楚地看見行政與監 督行政形式的存在:學生會作為以校園內所有學生為對象,其行政被學生代表,也就是學生議會所監督。各個院學會雖然實質上與各個系學會聯繫低落,但院學會的 行政卻應該被每個院下的系所監督;而代表執行監督的就是各系代表,系學會長;系學會作為「學會」中的最小單位,還有更小類似鄉里機制的存在來代表監督系學 會的運作,也就是班代表。因為各個系人數與條件的不同在實際運作上稍作修改,在人數眾多的學系,因系內學生間的聯結較為疏離所以班代表的功能除了抽學伴以 外就相對的被突顯出來;而學生較少的學系因為學生間的緊密度較高而使班代表的監督功能被系上同學的直接監督所取代。

它不神聖,但我們需要它

   學生自治,學生自治。當一個詞被獨立於脈絡之外喊久了以後,內容就蒸發了,而天平的兩個極端:一端視學生自治為神聖的民主精神,所以我們要為了維持校園 內的民主而堅持學生自治組織的延續;另一端視如是想法保守陳舊,為了一個民主的口號繁冗地維繫那吃力不討好的頭銜與程序。

  追根究底,每一個學生自治組織下所產生的職務都並非為了民主化而民主化的產物,而是有我們對這些組織是有所需求才產生的。也許因為制度的直接移植而使得我們對於這些制度的必要沒有共同的意識存在,但只要在概念釐清後我們就會發現這些制度的出現是有他的必要性與需求。

   在人群聚的團體中就會產生出「社群」,而之所以被稱作社群就是因為這個團體內,人與人並非過著獨立自足的生活,而是透過不斷地相互的交往,利益相連的關 係共同生活。而一旦有了社群,就會產生出「公眾事務」。這些事物不屬於私人,因為有些時候它是一種成員們會共同擁有的事務;有些時候是無法由私人來解決這 些事務;有些時候是因為和上層權力機構互動需要代表而產生的事務,舉例來說:選課它同時作為一個私人事務,但因為這件事務是所有學生們共同都有的事務,所 以透過少數代表來解決學生們共同的問題;而學校行政人員作為校園的權力機構,我們需要有少數人代表學生的意見和學校溝通、反應。這些產生出「公眾事務」的 因素時常是互相參雜的,所以並沒有辦法將舉例完全簡化來突顯之間的差異,但由此我們還是可以約略地看出只要有社群的存在,我們必然需要有某一些人出來幫大 眾處理公眾事務。

  學生自治,它不像某些言論將它形塑的多麼神聖,而我們為了彰顯我們的民主、進步、文明必須守護這樣的精神。攤開來說清楚後,也許我們會發現這樣的制度並不是多麼的珍貴又突顯學生的理想性,我們只是需要一些人幫我們處理那些無法由私人身分處理的問題罷了。

無酬勞工

   近年來,不管是新聞上或是學生間都可以明顯地感覺到學生們對於學生自治,也就是所謂公眾事務作為一種職務的參與愈來愈少了。有些學校已經開始面臨學生會 長難產的問題,而台大本身有許多院學會或是學生代表大會也每每遇到投票人數不足或是參選登記一再延後的問題。有些學生大聲疾呼「學生自治已死」,但我想呈 現給大家的是,這樣的走向如果沒有從制度上有任何修正,基本上是個必然結果。

  在文章前段已稍微提過了這個困境,學生們在完全沒有任 何酬勞的情況下,要一邊處理愈趨瑣碎的公眾事務,更要一邊接受學生們對他們的評判與指責。對一個系來說,系學會就愈趨於舉辦聯誼性、同樂性活動而非專注於 其本來應謀求的學生權益。因為辦這些娛樂性質活動引來批評的機率較小,回響又相對較處理嚴肅的公眾事務熱烈,讓各個系紛紛地轉向娛樂性活動的舉辦而漸漸忽 略學生自治中要去探討以系為單位,同學們的問題。而一個院與學生間的距離又更遙遠了些,在沒有金錢、沒有人力、沒有直接得到回響的情況下,院學會的工作變 的愈來愈容易令人身心俱疲,並且乏味。學生會與學代會,作為整體學生的行政與監督機構,因為離學生愈來愈遠而失去他們的民意基礎。學生會天天都在接受學生 們大大小小事務的壓力,連新生大樓上下樓容易相撞也要學生會出面宣導學生上下樓梯靠左右邊;而學代會雖然很努力地找出校園爭議與議題讓各個委員會去爭取學 生權益,學生卻鮮少知道學代會到底做了哪些事、爭取了哪些權益。

  這樣看下來,學生自治體系內除了學代會一個會期兩盒名片作為報償、 學生會長頭銜還帶來一些往後的社會資源,整體學生自治組織的成員如同無酬勞工般,沒有任何吸引人參與的條件又要接受學生們的批評。若根本上不做改變,對於 學生自治參與的減少,甚至學生自治的死亡只是個必然的結果。

又一年的承諾

  又一年,學生會長、學生代表又要選舉了。也許每次都是一年年地對大家做出換湯不換藥的承諾,而這一年又可能只是眾多選舉中平淡無奇的一次。而學生自治,到底是個令人景仰的遺跡;一個已人去樓空的廢墟,還是正在使用的殿堂?

過客理想--淺談台大學生自治

過客的理想

文/孫有蓉(發表於第五期意識報)


  論述(discourse),傅科花了一生的時間探討其與知識、倫理與權力的關係,對他而言論述可以產生言論主題, 並且這個主題有定義與提供對象的能力,這些關於這主題的言論也可以被有意義地探討與思考。舉個眾所皆知的例子—綠卡事件:總統候選人持有綠卡表示對國家忠 誠度不夠,因為總統候選人是美國公民就會讓他對台灣的愛國心不夠…。

  在這樣的言論中,主題「綠卡事件」討論了一連串總統國籍與國家認 同間的問題;在這樣的討論中,我們能夠透過言論定義哪個總統候選人比較愛台灣,並且提供了對象「馬英九與謝長廷」。茶餘飯後,我們談論著:哪個候選人比較 愛台灣、為什麼有綠卡就不愛台灣…等等,認真也好,玩笑也好,我們都可以理解我們所談論的是什麼。

  以上只是個幫助大家理解的例子,實 際上,論述就是那些將事實論說成為事件的言論。但這些並非「公共論述」,公共論述之於個人論述,是被大眾認為有意義、被大眾接受、承認的論述,而這樣的論 述在大眾間產生了一致的訴求與觀點,就變成了一股社會力量來追求一個社會的生活、價值觀、理想…等等。

過客

  少部分欲罷不能的熱血青年不斷地希望校園內再度出現公共論述,但每次冷清、空盪的公聽會已證明時代的轉變拋下了傳統公共論述的想像,更在根本對於「大學校園」的想法上有了轉變。

   在文憑風氣過剩的台灣社會中,不管是哪所大學,多數學生進入校園為的是文憑與就業,「大學生」這個身分無法再給予他任何特殊的地位與社會責任,而大學也 不再被學生們視為一個團體,如同一個社會。漫遊在椰林大道上的,是單個的獨影,而非部分的群體;學生們以過客的身分穿梭校園,不認為這所學校除了文憑與就 業保證外還能為自己留下些什麼;也不認為自己需要為學校留下些什麼。就算在公共領域,這樣的思想也遍佈學生間。

  若校園已不再被當作一 個團體,如同證券交易市場般,人潮穿流但你我間、我與交易市場間都不存在責任關係;我不需要對朋友你負責,我更不可能需要對證券交易市場的興衰好壞負責。 我來到這,拿走我想要的。這就是標準的「由你玩四年」。雖然並沒所有學生都帶著清楚地「工具性目的」來到大學,但顯而易見地,團體的認同不可能由部分的疑 惑產生,而那些疑惑太過模糊讓我們無法形塑出論述來談「大學生公共領域失焦」。

政治動物

  亞里斯多德說:「人天生就是 政治性動物,因為人本質上群聚而居,會選擇自己的團體去認同,並且與團體中的其他成員共同追求整體的進步。」但在我們這個繁複絢麗的時代,我們有過多的團 體讓我們選擇歸屬為其中一員;有些走進了社團,與社友共同追求社團進步;有些走進了虛擬世界的團體,與戰友同仇敵愾;有些走出校外,成為校外各式各樣的團 體中的一員;有些走入社運團體、政治團體…等等。在這校園中,幾乎每個人都找到了他自己的舞台與並肩奮鬥的夥伴;而在每個自我認同的群體中,大家心甘情願 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希望以自己的力量去達到整個團體共同的進步與光榮。憑什麼,我們必須認同校園作為團體,共同努力求取那看似不可能的進步?

   不管什麼樣的群體,只要我們認同,在群體中我們就有著共同的目標並分工地發揮自己的所長,而每個不同的身份也給予我們不同的職責。在我們這個偌大的校園 中,校園已不被視為共同的團體,在這之中我們就沒有了身分的差異與身分所給予我們的責任。學生會長、學生代表等校內自治組織成員有著他們的職責,因為他們 自己選擇付擔起這個責任,不管他們真的認同校園作為一個大社群團體,要實踐自己的理想,還是為了一張證書所能換取的社會資源。在這樣只剩形式的團體中,我 們已經無法建立起倫理,因為團體中人與人間、人與團體間沒有責任,更不可能讓成員們感受到他們有任何「應該」要履行的義務。就算是關乎自我權益的公聽會, 也因為大家並不相信藉由參與就能改變、就能保障自我權益而被學生們忽略。

出路?

  退選事件過了,大家因為受傷的權利而憤怒。但退選事件會不斷地重演,因為我們還是不被自己認同為一個團體,公聽會還是將會空蕩蕩的,那些權利受傷的人也不會因此而參與公聽會。我們在這校園內對於公眾權利還有出路嗎?

   過去的大學,作為一個培養社會人才並且教育學生成為社會中的一員的團體,是隸屬於整體大社會下有著某種特殊分工功能的團體,所以學生們普遍認同自己做為 國家的一員,要在校園這個為國家培養人才的環境中對社會負擔起身為大學生的社會責任。時代轉變了,事實上由校園中學生心態可以看出的,並非只是團體多元所 以學生們找到了自己的歸屬團體,而是更嚴重的國家認同問題。國家認同問題被政治吵爛了,被大家認為是族群問題、是當我介紹自己時我會說「我是台灣人」的問 題。但台灣真正面臨嚴重的國家認同問題是:年輕的一代普遍來說沒有國家意識。也許有政治黨派意識或者族群意識,但大學生以下這一代有意識到自己身為國家的 一份子,要為國家盡公民責任或者大學生的社會責任,已經是極少數了。而台灣所真正面臨的國家認同問題,是年輕一輩國家意識的消失而非天天電視上吵著的族 群、省籍、名稱…等認同問題,而這個現象若持續下去,我們將擔心的就不是大學生公共論述的問題,而是整個國家人心分崩離析的問題。

  這 是個大環境所產生的問題,我們甚至無法直接在校園內用任何方式做轉變,甚至無法讓學生們相信:校園作為一個團體,而所有社團尚與學校間有著機能不同的分工 關係,讓我們為了學校這個大團體努力。事實上,在民主的社會中,分工機能愈是強化就一定會始大家對國家的共識減弱,但若這種共識將漸漸地消失直到完全沒 有,這個國家就會面臨一個過客型島嶼的窘境。雖然法律還會維持人們行為的秩序,但不會有愛國心、社會責任、團結等等再存在。

  我們是不 是不再相信社會了?那些骯髒污穢是不是讓我們不想正視、甚至刻意地鎖住了對於那些的所有想法?雖然我們的社會感覺不到理想,政治也感覺不到理想,但這個社 會並不是由既定的公式所決定我們終將跑到那個終點,而我們尚有能力再跑到那可怕的終點前轉向,需要一點信心、需要一點理想、需要一點無償付出的理想。要有 這樣的轉變,不管是只在學校中或者擴散到整個大學生社群,進而影響整個社會,都需要太多的能量與信念讓我們在失敗中走下去。

  我們,還有信念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