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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27日 星期六

當紅燈亮起時—性工作專區化問題

當紅燈亮起時—性工作專區化問題

文/孫有蓉

六月下旬,行政院已將「性工作除罰化」議題列入議程,而負責規劃的內政部提議設置專區,只有在專區內娼、嫖與營業的第三者都不罰,而專區外性工作依然違法。內政部另外建議,設置「紅燈區」可按「博弈條款」內設置專區一案比照辦理,讓地區自行公投決定是否設置性產業專區。而警政署以荷蘭「紅燈區」經驗為例,主張設置專區可集中管理、維護社會秩序。日前政府所辦的審議式民主公民會議所得出的結論,還有許多耕耘許久的民間團體都主張,性工作應該全面除罰化且娼、嫖與經營者皆不罰,而反對政府部份合法化性產業。
設立特區,與性產業全面除罰化到底有何差異?而性產業專區化是否真的可以因為集中管理而維持「良善」的社會秩序?這些問題有待釐清。

設立性工作專區,也就是在這個專區的範圍內,性產業變成政府的特許行業。與當時政府對設立博弈特區的論述相同,政府對於性產業又以「集中管理、維護社會秩序」為由作為設立特區的理由。特許行業,代表政府以公權力讓某些團體 得以經營某些行業;而專區(特區),即代表只有在專區內得以享有某些遊戲規則,且並非所有人得以進入特區。而特許行業與專區,同樣都會造成此範圍內非自由競爭,也就是說,獲得營業許可,或者進入專區享有某些遊戲規則,都不是競爭下的結果,而是被第三者給予,不管是任意給予或者用評比制度決定資源分配。

這些特許行業與設立專區的結果,都只是讓分配利益掌握在政府(政府官員)手中,讓想進入專區的經營者或個體戶惡性競爭,最終由較具「競爭性」的獲得進入專區資格。專區除了暗自助長政府與營業者的利益交換,更終將較「不具競爭性」的個體排除,而這些個體很可能多半才是不得已而為之的性工作者。因此,成立專區並沒有辦法達到解決管理性交易、更沒有辦法因為集中管理便可維護社會秩序。

2009年3月27日 星期五

當圍裙不再代表媽媽—《跨國灰姑娘》讀後心得

2009/03/26 公共論壇苦勞網《跨國灰姑娘》徵文
當圍裙不再代表媽媽—《跨國灰姑娘》讀後心得

孫有蓉
藍佩嘉老師今年剛出的新書《跨國灰姑娘—當東南亞幫傭遇上台灣新富家庭》,完整地將台灣家務移工的現象深入淺出地整理成通俗化學術作品,讓許多本身對社會學沒有背景的讀者輕易可以一虧台灣移工現象與他們的生活。

家務勞動,在傳統思維中從來不被視為「勞動」,而被認為是女主人對家庭的愛心,甚至應盡的義務。「家務勞動」的概念雖然早已被提出,但台灣在近二十年來,「家務勞動」的概念成為可以被日常經驗所突顯,並且可以在日常生活中體驗到的概念。而在《跨國灰姑娘》一書中,與其說透過這本書去體會、理解在台灣「家務移工」的處境、現象,這本書更提供了豐厚的資訊去認知到台灣社會正處於什麼樣的狀態,得以提供這些現象出現的條件。台灣「家務勞動」成為經驗可認知的概念,隨著「看護」、「幫傭」...等工作(讓我們暫且稱這些工作為「職業家務」)的出現浮現到社會視域中,但這些工作的出現尚未和「移工」相關連,只因為「家務勞動」作為職業開始普遍出現的時間與台灣新富家庭興起的時間落差極小,但「家務勞動」職業的出現與「家務移工」的出現卻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但台灣「新富家庭」的興起卻是「家務移工」出現相當重要的因素。

在藍佩嘉老師《跨國灰姑娘》中,論述道:勞動市場供給不足,所以政府鼓勵女性進入勞動市場,釋放出女性的勞動力,但同時也因為釋放出了女性勞動力,在本屬於非正式、或非計酬勞動的家務勞動上就產生了空缺。勞動力的供給與需求描繪出了「家務移工」出現的某面向上的背景因素,但只用勞動力的供需原則,無法解釋使女性選擇將「家務」轉成支薪的工作、而「職業家務」大部分由「移工」從事。

社會對「職業家務」的價值判斷、移工不斷進入台灣工作但台灣失業率仍高...等等。在書中,藍佩嘉老師在本書中雖然沒有花許多篇幅來處理「文化」上對於台灣人在這些現象中所扮演角色與其行為的影響,但對於這些場域中不管女主人、家中長輩、男主人還是家務移工,都做了很深入的調查,讓我們一探究竟在這些「家務移工」所處的場域中每一個角色如何定位自我,還有他們行為的動機。

「家務勞動」被視為傳統家庭、核心家庭母親的象徵早已是俗成的既定觀念,當台灣新富家庭的出現,而家中女主人開始聘請家務移工,這樣的舉動就挑戰了母親象徵的既定觀念,甚至在某些工作內容上影響到女主人標記自我角色。在這些有家務移工存在的家庭中,女主人為了標記自己作為女主人、母親、媳婦,會因應著家務移工的出現而在行動上有所轉變,而時常家中的家務移工成為標示家庭地位、女主人形塑印象...等等象徵性動作的舞台道具。在此書中,看著藍佩嘉老師透過深度訪談重構這些互動場景,精細且具象徵意義的一舉一動使整個場域間的互動宛如一齣精采絕倫的戲劇,閱讀起來非常過癮。

當我們將關注點放到家務移工身上,就可以觀察到台灣官方、台灣法律對於移工非常不友善,甚至時常充滿著歧視與不平等對待,而移工也時常因為沒有保障的法律與惡劣的仲介商在台灣時常過著沒有人權的生活。一般對於官方限制移工的論述有兩種:第一種為富含種族中心主義的想法;而另一種認為移工的大量進入台灣,將使台灣勞動力被較廉價的勞動力取代,使台灣人更找不到工作。這些限制並非完全出於惡意,不斷追求更低成本的資本主義思維是可能使移工在勞動市場上使大量台灣勞動力遭到淘汰,但政府現行的解決方式是否能夠解決問題,又是另一個問題。

《跨國灰姑娘》中對於「家務勞動」上的論述與描寫非常精湛,不僅寫出了「家務勞動」會是不斷向下剝削的路徑,更精緻地分別書寫了家務移工出現的場域中每個角色目的與動機,這些角色背後的社會、經濟結構,還有角色間的互動方式。整本書中並沒有運用過於專業的言論,使大眾可以透過這本書直接對台灣的家務移工有地圖式地認識,而在對移工有所認識後,更能讓我們在心態上不再將他們視為沒有面孔的他者,是一本很值得細細品嚐的作品。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37366

2009年1月21日 星期三

當我踩上高跟鞋—中山女高與五二零就職典禮

當我踩上高跟鞋中山女高與五二零就職典禮

文/孫有蓉(發表於第八期意識報)

總統當選人馬英九將於五二O於台北小巨蛋舉行就職典禮,中山女高接獲馬辦及台北市教育局通知,將甄選一百名學生協助就職大典的接待工作;中山女高表示,雖然明天才截止報名,但報名人數踴躍,將擇日舉行面試,身高、品德、英語能力,及學生著高跟鞋的儀態都將列入考量。

中山女高學務主任蕭穗珍表示,校方原構想先從高二生的九百名學生中甄選,若有不足,再由高一學生遞補,看來報名踴躍,參與的學生將以高二學生為主。

她說,擔任服務的學生以身高、品德、英語能力為基本考量,此外,學生面上的表情、穿著高跟鞋的儀態也是重要的評選項目,明天報名截止後,學校將先查閱學生的品質資料,並立即成立評選小組,另外,也會通知學生做相關的準備,由於訓練時間約為兩週時間,獲選學生須取得家長同意。

--錄至【大紀元54報導】(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四日電)

數不清如這般的事件來不及討論即變成過眼雲煙,而這宛如選美比賽的典禮接待徵選也在一陣「物化女性」的批評指責下迅速地以「不穿高跟鞋」滅了火。

在我看到這則新聞時,如許多人的反應,對這樣把女孩當作花瓶,更根本上運用榮譽感形塑學生價值觀的政府行為感到不齒與不以為然。但上篇討論兩性平等的文章筆墨未乾、思緒未斷,讓我好不容易擺脫所謂反男性沙文主義的報復性思維,冷靜下來重新思考這件來龍去脈都令人匪夷所思的事件。

哪裡物化女性?

這件事當中我們必須問兩個問題:這樣的行為到底哪裡物化女性?不穿高跟鞋是否就沒有物化女性?

我第一次踏上高跟鞋,已經是升大學的年紀了。到了大二以後,鞋跟的叩叩聲已經變成了我的標記,如同想要叩醒地底的巨靈般。對我來說,高跟鞋是社會化的象徵,而因為我大學迅速地社會化反而讓我更加想要捍衛尚未被社會化的幼苗。因此,這新聞讓我馬上產生反感的並非物化女性、視女性外表為某種工具性目的等等人權問題,而是反感於「為什麼要強制她們社會化?」。如果社會形塑了一種氛圍,一種讚揚社會化的氛圍,那我們就不應該又返回來指責女孩們早早地用化妝品、高跟鞋來妝點自己。

中山女高的「旗隊」已有十九年歷史,在眾多的場合中都以旗袍與高跟鞋為標準裝備作為國家重要活動的接待。這次總統就職典禮物化女性的爭議馬上就讓旗隊們變成了旗袍配上平底鞋,從表面上的變遷來看,這樣的改變似乎更加保守了。

在這整件事件中,高跟鞋不知為什麼變成了主角,但被民眾忽略的重點在於:只有人能夠物化女性,而不是物。高跟鞋沒辦法物化女性,但社會、政治上的行為卻是有沒有高跟鞋都可以物化女性。

歷史

整個中國文化的歷史上充斥著女性以傷害自己的身體來追求男性社會所形塑的美與端莊,小腳的輕盈、高跟鞋的搖曳歷史上這樣的例子屬不盡。女性主義翻盤後開始肅清,並進行轉型正義,所有有迫害女性自主、視女性只有外貌具其價值之嫌的物品都被批評為物化女性。但若高跟鞋是物化女性的工具,這群中山女中學生所踏著的高跟鞋又和成天在路上來回的高跟鞋有何不同?因為我們因著我們的自由意志而選擇穿上高跟鞋,而他們被要求串上高跟鞋嗎?

回到事件本身來看,物化女性的絕對不是高跟鞋、化妝諸如此類形式上的舉動,而是那種以突顯女性外表價值作為一種榮譽感的思想將女性降低為只有工具性價值。主流價值觀一直受著政治族群的形塑,有多少我們所熟知的歷史就是掌權族群不斷地刻意形塑某種價值觀,運用榮譽感、社會價值、禮教來讓我們不知不覺地對掌權族群只剩下了工具性價值,乖順地扮演著它要我們扮演的角色。

希特勒青年軍如此、大躍進的時候如此、紅衛兵如此而這些只是歷史中太過激進的例子,活在歷史中的我們卻常常是無法察覺自己在被設計好的思考邏輯下生活。而在那些過於激進的時代中,也只有少數的人才超脫了框架下的邏輯,而更少數的人做出了反抗。但自由意志是可能的,至少與人為意志比擬,無法有人真正限制自由意志,而人透過思想、想像接近無限。

結語

在整件事件中,政府被批評為物化女性、學生們被人感嘆有如蒙受恩寵、社會被評判為病態,但卻沒有人願意釐清,沒有人願意理解。政府可能無法掙脫它制式化的邏輯、學生可能無法超脫被框架的思維邏輯,他們只是爭取榮譽感,如同我們曾經追求好成績;而社會,那個由我們共同組成的社會,在社會中的我們怎能自命清高地指責著社會的病態?這與一個台灣人說台灣人都是騙子又有何不同?(此為一悖論,形成「台灣人說台灣人是騙子,但說話者也是台灣人,所以他如果是騙子則台灣人不是騙子;台灣人是騙子則他不是騙子,但他也是台灣人。」這般語言上的矛盾)

性別—天生有性,後天有別

性別天生有性,後天有別

/孫有蓉(發表於第八期意識報)

辜寬敏事件已然落幕,雖然婦女團體曾以集體退黨抗議,而辜寬敏先生也公開道歉,但這事件所反映出更深沉的一面卻在每天充斥我們視聽的事件中被沖刷淡去。當我們國家的政治人物會有「穿裙子的不能統帥三軍」、「一個黨不能交給沒結婚的小姐」諸如此類的言論時,所反應的並非個人修養、時代觀念或父權的保守思想等等;其所反應的是台灣幾十年來的人權教育並沒有讓人權的觀念成為整體社會的共識。

人權一詞已被太廣泛、太商品化的運用,導致我們耳朵裡充斥著:自由、平等、生命、財產...等等更模糊的價值來填塞「人權」這個已經很模糊的詞彙,而使得「人權」本身顯得空洞無比。人權的最初所指:人作為人所具有的權利,所強調的是以人為範疇所共同被賦予的條件。也就是說,作為一個社會成員或者作為一個世界共同體(cosmopolitan)的成員,我們不會因為先天的不同而在作為人的認肯上有所差異,而這些先天的不同可以是血統、種族、性別...諸如此類與生俱來的差異。

Who is in charge

這篇文章雖然以人權為開頭,但所談並非著重在「權」,而是著重在「人」。這樣

的概念看似令人疑惑,為什麼要著重在談「人」呢?是我們對社群參與的族群的認肯讓我們將人群分門別類、讓社會形構出具有不同價值的「人」。而整體認肯過程的形成:哪些人屬於被認肯加入運作社群的對象與哪些人屬於社群的附屬品需要被這個社群照顧,都源自政治所形塑的意識形態。

古代中國是一個農業社會,雖然在政治體制上經過了部落、封建和帝國,但在整體儒家作為政治思想來形塑意識形態的背景下,中國的意識形態從未脫離過封建。這樣的說法並沒有包含價值的評斷,封建作為一種政治想像本身建構了一套認肯規則:出身背景與知識程度,來決定哪個族群進入社群的政治。所以在唐宋時才發生了「士」與「進士」間的爭議(士為有經學作為家世背景的士族,以明經科作為入士途徑;進士多數都是沒有家世背景的讀書人,進士科唐朝時考得是詩詞與寫作)。而在古希臘的城邦中,也有許多不同的政治意識形態:雅典雖然為民主體制,但當時也只有成年男性被認可進入社群政治中;斯巴達作為一個軍事國家,全體人民的軍人化反而使得所有公民都是政治體內的一員,而從事生產的奴隸階級就被排除在此之外。

在這一連串的對比下,我們可以看出重點不是誰可以擁有權利,或是誰應該要擁有權利,而是這個社會將什麼樣的人當作政治中的人來看待。若我們倡導人權、倡導人人平等,是因為在台灣的政治體制中,我們所希望的意識形態是將所有人作為公民、甚至是希望將整個世界的人視為世界公民,那顯然的我們的人權教育與女性主義等等思想都尚未讓這個社會的所有成員共同地意識到我們被相同地創造(容我使用創造一詞),而不應讓社會來形塑彼此間的差異。

追求不可能的平等

讓我們回到兩性議題來談人權。這幾十年來女性主義開始在台灣紮根,如今的女性主義或女權思想卻產生了令人疑惑的發展,而這樣的發展使得原本朝向平等的路愈繞愈遠。在坊間女性主義或女權的書籍與展現女性主義或女權的各種方式常以一種強調女性要自我解放、性自主、反對父權體制...等的方式來凸顯、強化或形塑某一種女性特質。在這當中,強調女性的能力能夠與男性相當,更極端者運用一種女性長期受男性壓制的意識形態來要求女性反抗,宛如強調女性是另外一種人,對立於男性的另一種人。用這樣報復的心態作為思想上的操作,並不會因為確立了「女性」而使得女性在社會中的地位更穩固,而促使社會上兩性的平等。這樣的操作,只會使得男女間的差異不斷地被強化而沒有和解的可能。女性主義或者女權運動若試著塑造一種女強人或者提昇女人使其完全自主的想法,就失去了將所有人視為同種人,不因為與生俱來的不同而有分別這樣最根本的共識。我們只是形塑了另一種族群,並強化這兩個族群既不同又有相當的能力可以在社會上獨當一面,這樣的想法讓人與人間的平等變得不可能。若是在一開始我們就沒有以「同」作為出發點,怎麼可能有「同」作為思想的結果。

生理上,我們的性別與生俱來,雖然心理上對性向的不認同可能促使性別上的改變,但那樣的改變通常引來的是社會上更巨大的排擠效應。當我們說:性別性別,都並非因為不同的性而有別,根本上是因為這個社會形塑出了針對於性別上的分別,認為不同的性就代表著我們是屬於不同種的人,才讓我們因為性別而有不同的眼光與待遇。

反思

如果我們不要這個社會用不同的眼光來看不同性別、不同種族等等與生俱來的差異的人,要強調的絕對不是每個人、每種人、每種性別的人都是相同的,所以理應要受到完全相同的對待,就連私人的關係也不例外。刻意泯滅差異反而使得傳統、規範完全無法建立。雖然這些傳統或者規範需要受到批判,但從歷史看來,一個沒有傳統、沒有規範的社會是無法長久的,因為在選擇了沒有傳統,就出現了沒有傳統作為一種傳統。

兩性平等在台灣倡導多年,但許多時候我們無法看見在兩性平權中有深刻的意涵和價值觀存在,而時常只停留在意識形態與權利上的爭論。要真正的落實一種最根本人權的概念,若沒有一種「所有人皆為世界共同體的成員,而成員中並沒有與生俱來社會上的分別」的概念,很難讓最表層權利平等滲透進思想上的兩性平等。

「女人是處境造成的,而不是先天造成的。」

--西蒙˙波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