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5日 星期五
醫師RPG養成遊戲—醫師認證各國制度面面觀
文/簡惠茹 孫有蓉
台灣的醫學生需要經過七年的醫學教育, 在這七年中,從二年級下學期會開始休息醫學專業課程,專業課程分成基礎課程與臨床的課程,大二下學期到大四會休息基礎課程,大五、大六則是見習兩年,見習 時主要是跟在醫師的身邊觀看,大七進入實習的階段,這個階段會有操作的實習,不過見習和實習的期限則因學校不同而有所異動。醫學生畢業後需通過國考才能取 得合法的醫師執照,這時已經可以獨立開業或是進入醫院當住院醫師,住院醫師因不同的專科而有不同的年限,完成住院醫師的訓練後要經過一年的總住院醫師的訓 練才可以考取專科醫師,而這部份的考試是由醫學會(民間組織)舉辦。
醫師執照取得必須要通過國考,而國考本 身的設計只是一個基本的門檻,難度不高,原因可能在於台灣培育一名醫生的教育過程抱持了相當的信心,醫學教育的成本很高,每年限制一千三百名醫學生的名額 可以確保投注的醫學教育成本能得到相當的回饋,進而導致國考並不是要淘汰不適合的醫學生,而只是確保一個醫學生有成為醫師應具備的基本能力。
關於從國外修習醫學課程的學生,根據醫師第四條之一的規定,「以外國學歷參加考試者,其為美國、日本、歐洲、加拿大、南非、澳洲、紐西蘭、新加坡及香港等地區或國家以外之外國學歷,應先經教育部學歷甄試通過,始得參加考試。」除了九大區域外,到其他國家修習醫學課程都需通過學歷甄試,才能再參加國家考試以取得醫師執照。
日本的醫生認證制度不只是及格制
日本的醫生養成過程與台灣較為類似,首先,他們的醫學生要經過六年的醫學教育,在第一年修習大學課程,第二年修習基礎的醫學課程,第三年是基礎的臨床課程,第四年和第五年則是臨床醫學床邊教學,最後一年是臨床醫學課程的總整理。其次,醫學生順利畢業後必須參加the National Examination for Physicians License的考試才可以取得醫生資格,這項考試從1946年開始執行,歷經多年也做了許多修正,修正的單位主要是政府的命題委員會、日本醫學教育學會、國家執照考試特別委員會,目前考試分成五個部份,320題選擇題,主要測驗醫學生的醫學書本知識、臨床分析能力、問題解決能力並在1997年增加一個部分是醫生應具備的知識根本考題,如果考生答錯這部份題目,便無法取得醫生執照。此測驗的應考人通常維持在7500人至8000人,通過率維持在80%至90%。
與台灣的醫生國考有明顯差異的地方在於,日本的醫生執照考試不只包含醫生應具備的基本知識,他的五個考試類型包含80題基礎及一般醫學的試題、100題臨床及一般醫學的試題、20個個案的整體檢查、30個基本臨床能力的表現、30個短個案的問題解答、50個短個案的問題解答。並且針對基本臨床能力表現部分給予較高的及格標準,這顯示出日本的醫生執照考試對臨床表現的重視,且有鑑別度。
美國的醫生認證制度
參加美國的醫生執照測驗者分別包含取得Doctor of Medicine的學位,畢業於美國及加拿大專業機構認可的醫學院學生、在美加外國家取的Doctor of Medicine學位的學生以及就讀美國Osteopathic Medicine系統的醫學院,畢業後取得Doctor of Osteopathic的學生。目前所有醫生執照的考試由美國醫師執照考試 (United States Medical License Examination)整合,他是目前美國取的醫生執照資格的唯一考試系統。
美國的醫生養成過程中必須通過一整個流程的測驗,並且通過前一階段才可以進入下一階段的考試,美加國內醫學生在醫學院時,這個考試在USMLE整合前是由美國醫師執照考試國家理事會(National Board of Medical Examiners)所舉辦,共有兩階段考試,分別是基礎醫學與臨床醫學,畢業後的醫學生要接受住院醫生的訓練才能取得醫生執照。
有些州不採用NBME,他們採用聯邦醫師執照考試制度(FLEX program)的考試,通過此項測驗者才有申請住院醫師訓練的資格,之後完成一年的住院醫師訓練再參加FLEX的Oral and clinical examination,通過後才能順利取得醫師執照。考取醫師執照的資格各州都有自己的規定辦法,但是最後需通過Oral and clinical examination的考試才能取的執照則是各州皆同。
對於除了美加地區以外的醫學生,原先需通過醫學畢業生資格認定的外國醫學生醫師執照考試委員會(educational committee for foreign medical graduate, ECFMG)考試與申請美國簽證的醫師身分簽證考試 (visa qualification examination, VQE) 考試,之後由美國醫師執照考試國家理事會(National Board of Medical Examiners)整合後為外國醫學生醫學能力考試 (foreign medical graduate examinations for medical science,FMGEMS)考試,測驗內容包含基礎醫學、臨床醫學及英文能力測驗,之後,還須參加各州的醫學委員會(State Medical Board)的考試才可以取得在各州行醫的執照。目前所有測驗都由美國醫師執照考試 (United States Medical License Examination)所整合。
仔細分析各國制度,我們會發現台灣醫師認證最嚴格的一環在於考取醫學院的高中聯考,聯考通過後進入各醫學院的學生只要能夠畢業,考取國家的醫師執照相當容易,且錄取率也相當高。這可以顯示,台灣對於醫師養成素質的認證主要在於學院中對於醫學生的培養,只要能夠通過學院,基本上政府承認醫學生擁有足夠能力得以取得醫師執照,而國家考試只作為能力的基本門檻。此外,因為國內各醫學院內之各方面醫學教育都受到政府監督,因此政府得以承認醫學院給予學生的教育。但是,當面對國外醫學院,其教育內容與品質都並非台灣政府得以掌握,因此需要學歷認證,而九大地區的出現在於政府對於這些地區醫學教育內容的信任,便得以直接承認其學歷而不需要學歷認證。
在這樣的制度下,「學歷」是取得認證資格的要點,但同樣地,假設今天有人能夠避開台灣聯考習醫,在回國時又不需學歷認證,只需要通過簡單的國家考試,這就是制度的缺口。比較美國與日本的醫生認證制度,日本雖然與台灣制度相似,同樣以學院為能力認證,但其國家考試並非如台灣的及格制,因此能在國家考試這關再度篩選並檢驗醫學生能力。而美國,主要是以最後一關的醫師執照考試為醫生素質控管,因此所有學歷都並非美國政府承認其行醫能力的重點。因此,日本和美國雖然在其醫療體制中仍然有其弊病,但卻不會發生學歷認證的爭議。
波蘭醫生事件--都因為醫療不是商品
文/孫有蓉
現代社會中,多數社會都要求國家開放大部份市場自由競爭,但在這一片自由競爭的呼聲中,醫生一職,卻幾乎在所有國家中都受到很嚴格的管制。在台灣,整體醫生數量的控管是控制於醫學院招收的學生人數上,每年每個醫學系可以招收多少學生都是由政府決定,沒有政府同意不可增設醫學院或招收更多醫學系學生。日本的醫生數量管制制度與台灣相似,但更加嚴格,整個數量個控管嚴格到一個學生畢業才能夠讓一個學生進入醫學院這般精確的控制。而在美國,和台灣、日本制度雖然很不相同,同樣在發放醫師執照的考試上限制只有2%的人予以發放醫師執照,以此控管人數。以此可見,多數國家的醫生市場都維持在政府的控制之下,而本篇文章就在於探討為何醫生市場看似必須維持在管制之下,而這些必要的管制又導致了哪些不可避免的效應。
在最簡單的經濟學自由競爭假設下,供給與需求隨著不同價格會有不同供給或需求量的出現,而當某價格下的供給量與需求量相符時,這個價格下就會是自由競爭市場上某商品的價格,也就是利潤最大成本最低的價格。這個假設奠基於排除許多條件的狀態下,就如同許多物理定律奠基於無阻力、無摩擦力、無大氣壓力…等等的假設下,因此社會中充滿著「外力」使然的例外。雖然如此,供需法在解釋現象仍然原則上地有效,並且被當作在大多數政策、決策的基本預設。依照此原則,我們可以假設,以總量來看,一個社會所有人不管在多少價格上,對於醫療的需求總量並不會有太大的變化,因此,對於醫療的需求就會是一條水平線。(圖一)但是,若醫療的供給是在自由競爭邏輯下,醫療完全和一般商品相同,則提供醫療服務的總量和成本利潤相影響,在供需圖上就會是和一般商品相同的斜線。(圖二)而將供給與需求交疊時,就會發現,只有負擔得起某個價格的人民能夠受到一定水準的醫療服務,而無法負擔者可能就必須接受較差的醫療服務,甚至無法得到醫療服務。(圖三)

雖然這個經濟學上的供需法則只能作為參考,但生活在一個貨幣全面作為交換中介的現代社會中,醫療資源、醫療服務的取得最終也無法阻止地進入了貨幣邏輯下的交換關係中。因此,為了不讓國民的健康,或更根本的生存權也出現階級不平等,多數政府都會對醫療資源的分配,還有醫師數量進行控管。
但是,在這樣的控管下並沒有使醫療服務獨立於商品邏輯之外,建立自己的邏輯,而只是使自由競爭市場進入了非自由競爭市場之中。所有人都知道,非自由競爭市場必然面對一些問題:資源分配必然掌握在某些人手中、因為價格管制導致職業倫理難以規範、管制通常都夾帶著巨大的利益因而引發弊病…等等。光以上所列出的三點問題就足以探討,這次波蘭醫學生學歷事件的發生脈絡。
若價格競爭不能是資源分配的準則,則在這個領域中必然會有另一套規則來分配資源,在「醫生」這個資源分配上,台灣主要以考取醫學院的聯考作為分配邏輯,能夠考取成為醫學院學生的人日後基本上都能夠成為醫生。而對於美國,這套規則就是最後的醫師執照考試,通過醫師執照考試者就能夠執業。這樣的規則都看似客觀理性,但在台灣就是因為這套規則出現了無法公平認證的情形,而爆發了這次的波蘭醫學院事件。
「學歷」作為醫師拿取執照的最嚴格關卡,因為台灣政府所認證的是管制下台灣醫學院的醫學教育,但是這套學歷認證規則在對於國外歸來的醫學院學生卻產生了斷裂。台灣政府能夠控管台灣所有醫學院的醫生養成過程,但是卻沒有辦法控管國外醫學生的養成過程,因此,法規上,基於對九大地區醫學教育體制的信任而訂定九大地區不需要學歷認證考試。但是,當這個信任沒有辦法完全取得公信力,就出現了斷裂,並且出現規避制度的可能漏洞。
反觀美國,在醫師執照考前不論考者學歷、身份,這樣的規則看似自由競爭,但是美國的醫學教育養成與健保制度都使美國在醫療服務上有著階級上的不平等。
以上可見,醫療服務必須控管但是控管又可能成為利益角逐之處,因此在醫療體系內的配套措施:健康保險制度、醫師認證制度、醫院內部經營,充滿著暗潮洶湧的利益鬥爭。這次波蘭醫學院事件所揭發的並非某些人應該受譴責的道德良知,而是台灣醫療體系資源分配中所出現的特權、階級問題,若我們將焦點一致向外,必然忽略台灣醫療體系本身就是導致這起事件的本源。也許無法完全去除市場不自由所產生的問題,但也許我們可以找出最好的配套措施、因應辦法來追求較公平正義的醫療體系。
2009年5月17日 星期日
都市原住民,就地怎麼合法?
--多元文化政治與少數族群公民權的衝突與調和
文/孫有蓉
在這兩年來都市原住民開始走上街頭,為保護自己親手搭建的家園不被政府拆掉抗爭,在這些抗爭的場合中,我們時常可以聽到以多元文化、以不同的土地利用方式…等等為由要求部落就地合法。訴求部落「就地合法」,牽涉到了少數族群權利問題,到底「就地合法」的正當性是什麼?我們必須保障少數族群的權利嗎?又是哪些權利?這些都市原住民部落是不是在保障定義下的族群呢?
當國家開始形成,產生出行政體系、對人民一視同仁的法律,在法律前不分種族、性別、族群。既然法律的這些特性本來似乎保障的是人人平等,為何我們又在原住民議題上開始要求法律針對特殊族群制定不同規範?仔細觀察我們中央政府所制定出的政策、法律、節慶等遊戲規則,一個現代化國家無可避免地出現了官方語言(不管單一或者多種)、一定的教育體系、一個民族下的節慶,這些選擇完全無法避免地造成某個民族或者某些群體的優勢,而有著其他遊戲規則的民族或族群,就必然被要求同化,而政治態度的開放與否只造成了程度上的差別。舉例來說,現在國定假日所制定的中秋節、農曆新年…等等都是以和人文化為中心,但是台灣確實存在著許多族群他們的慶典、新年、生活習慣完全被法律弭平。這並非意味著,現代制度下的法律完全是大漢人中心主義的產物,而是突顯出不管政府對於各民族、種族的態度有多開放,整套國家法律都無法避免對某些群體靠攏。
加拿大政治學家Will Kymlicka不遺餘力地建構符合自由主義精神的多元文化公民權理論。作為一位多元文化主義者,Kymlicka認為政府對於其他民族的文化不能只是消極地採善意忽略的方式來使其擁有一定程度的選擇自由,他認為,在現代國家制度下,非主流文化的民族必然處於弱勢,如果政府不以較積極保障這些文化,在文化市場上這些文化就必然漸漸被淘汰。
但是,為什麼保障文化如此重要?而文化的保障是否就是給予少數民族特殊權利的正當性依據?在Kymlicka的理論中,他界定出了「社會性文化」來和其他文化區隔。社會性文化意指:「是一種為他的成員提供跨越人類全部活動範圍的有意義的生活方式的文化,這些文化趨向於在地域上便的集中,而且以一種共享的語言為基礎。一種體現在社會生活中的文化意味著他必須在制度上被體現出來。」(Kymlicka, 2009: p.96)在這樣的定義下,就可以將通常我們常用「女性文化」、「同志文化」、「青少年文化」…等等區隔在討論之外,專門針對與民族相對應的文化作討論。對於Kymlicka來說,社會性文化給予其文化成員選擇背景,也就是說一個文化成員的取捨選擇思考模式框架是由文化提供理解。因為社會性文化包括關於傳統和習俗的一套共享詞彙,這套詞彙構成了所有社會實踐和制度的基礎,所以,要理解某種社會實踐的意義,就需要理解這套共享的詞彙,及理解構成了這套詞彙的語言與歷史。(Kymlicka, 2009: p.105)在這樣的文化論述下,自由主義既然主張每個人都擁有選擇並且追求自己所認知有價值生活的自由,就應該要保障給予這些選擇理解、實踐的前提:社會性文化。
在kymlicka的討論中,讓我有所疑慮的是:文化似乎被這些論述形塑成某種實體性的存有。文化到底是什麼?為什麼不是隨著一個族群的生存樣態而變動?
對於Kymlicka來說,政府所要保障的是民族性少數群體的文化選擇權,而「民族」對Kymlicka來說是一個歷史共同體,在制度上多少完整,並且佔據一塊區域。當我思考這個「民族」的定義問題時,我認為一個集體所形成的權力機制與展現權力機制的制度是標示民族的特徵。這種權力機制並不必然是完整的國家體制,擁有法律、軍隊,在一個部落中,權力機制可能只是頭目制下所形成的規範、習俗程序…等。而當一個群體,和它這些成員、習俗、規範、權力中心的形成民族,並扣合著產生時這個群體的生存必須性,這個群體的文化選擇權的保障就應該擁有正當性。因為,一方面這樣的群體形成有促使它必須形成的歷史脈絡,另一方面,要求這些已經形成的文化同化入現代社會邏輯,必然使得這些文化成員在競爭力上無法平等競爭。
雖然,和國際上所討論的少數民族權利相比,台灣原住民,尤其是都市原住民充滿了更加複雜的因素。但是,台灣的多元文化呼聲過久,而實質內容過於文化商品化,隨著一個個部落拆遷的事件爆發,突顯出台灣必須面對族群文化與現代社會法律關係的問題,而政府面對將會不斷出現的部落拆遷,也必須要有一個統一的態度作為處理原則。否則,台灣的多元文化,永遠只是從屬於某個主流文化下的文化商品多元。
部落,為何違章?
文/孫有蓉
二三十年以前,台灣東部因為工作機會受到擠壓,在現代社會邏輯下處於弱勢的原住民開始具規模地向西部都市遷移,進入台北、桃園…等工商業城市尋找工作機會。原住民進入都市後,許多依靠粗重的建築工程底層勞動、模板工維生,而都市的資本邏輯再加上當時普遍的歧視,讓原住民難以在都市中甚至市郊找到能夠負擔的住所。
在多數人的想像中,原住民全部都住在高山上,本來因為受到漢人擠壓而愈往深山移動的原住民,好像反而變成有著住在山裡習性的原住民。阿美族不同於所謂高山族原住民,是個長久以來善於利用河川兩旁土地的民族,在近水的土地上形成部落、形成半耕種半採集的生活型態。也因為如此,被稱作「都市原住民」的這群離開原鄉居住於都市或市郊的原住民中,所有因為政府拆遷問題浮上檯面的都是阿美族原住民。以處於社會弱勢沒有能力購買房屋,自行搭蓋「違章建築」的原住民來看,現在這些遭受拆遷的阿美族部落可能只是冰山一角。但是,阿美族部落因為利用鄰近河川溪流的土地,在河川旁形成部落,隨著都市的擴張、砂石利益、政府開發案、房仲業利益…,鄰近河川的土地比起城市其他角落更容易因為開發案被端上利益瓜分的檯面。因此,現在我們所見「違章部落」都是阿美族部落的原因是土地位置原因,而非因為只有阿美族原住民搭蓋「違章部落」。
將問題提到更高層面來談,在資本主義邏輯下成為社會弱勢的並非只有原住民,而且,因為無法負擔購買或承租房屋進而搭蓋違章建築的也並非只有原住民,以此而言,原住民在這個問題上的特殊性何在?或者並不存在原住民的特殊性?
台灣的土地分配問題已被關注許久,愈來愈多人根本無法負擔住屋的費用,只能承租房屋,而只具備承租房屋能力的階層下降後,就有更多人連承租房屋的費用都無法負擔。在問題的這個層面上,因此無法擁有房屋甚至無法承租房屋的對象不分族群,都是資本主義邏輯所必然產生的底層階級。但是,原住民在進入現代社會時,可能因為其本來社群主義、共產、部落制…的思考模式,讓他在資本主義的交換邏輯下更容易處於弱勢,因此具規模地成為社會弱勢。在這個基礎上,多數違章建築和違章部落有著相似的形成原因。
先不論拆除違章建築這上面政府的處理方式,對於社會弱勢,理論上政府是用社會福利或者社會救助的方式來幫助這些人生活,而一味地拆掉違章建築,不管是依法或者因為開發,都不會讓沒有能力購買或承租房屋的人變成有能力。此外,台灣的國宅政策亦有著許多瑕疵,使國宅並沒有辦法確實解決沒有能力擁有住所的問題。但是,當我們在都市原住民搬遷議題上主張就地合法居住,這就讓問題脫離了土地分配正義、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居住權問題,從而進入原住民與現代法律之間的問題。
2009年5月10日 星期日
飄浪的部落——都市原住民的遷移故事
時間:5月11日(一)晚上七點到九點 地點:台灣大學社會系館103
與談人:三鶯部落族人、江一豪(三鶯部落自救會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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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這麼多的人,離開碧綠的田園,飄盪在都市的邊緣。」
——胡德夫《為什麼》
有一群原住民,在幾十年前台灣經濟起飛的時代背景之下,來到台北尋求故鄉已經無法保證的生存機會。城市裡頭樓房的建築、工廠的興建都有著他們的身影。
由於遭受歧視與剝削,他們雖然在市區蓋起了許多的住家,但是他們卻沒有地方能夠居住,只好來到城市邊緣的河岸,依循傳統阿美族的生活方式待了下來。
這些年來,跟原本就住在的阿美族一樣,他們從來沒有被水淹過。反倒是政府以「水利法」、「建築法」,不斷地將這些部落一次次驅離拆遷。
或者,你覺得他們受到了許多的不平等與不正義。或者你覺得他們違反了法律,本應該就被這樣處理。但在下更多判斷之前,我們邀請你一起來聽聽他們從故鄉來到城市邊緣的遷移故事,以及抵抗政府拆遷的抗爭歷程。
2009年5月4日 星期一
必然的「百大」——台大形式主義之不得已之道
文/孫有蓉
去年,在台灣大學校園中,四處可見「八十台大,前進百大」的巨大標語,使得大學本身的提昇傾向於變成數字的追求。本文嘗試論述的是:台大在追求前進百大所沉迷在數字要求上的形式主義,有著使這個現象必然產生的脈絡;而台灣大學追求校方、教授、學生萬眾一心、提昇台大進入世界百大,卻也面臨著極大的困境。形式主義,變成在政府高等教育制度、學校條件、學生條件下所產生的必然結果。在上一篇文章已粗略地講述台灣大學教育的一些特殊脈絡以及這些脈絡所產生的特徵,而在此篇文章中主要用政府教育制度所產生的影響來論述「前進百大」以形式主義作結的必然。
台灣高等教育制度在民國83年的「教育改革行動」中,政府為了回應民間「廣設大學」的聲音,創立了許多大學並且將許多專科與技職院校提昇為大學。但在這一波的教育改革行動中,我們的考試制度雖然增添了許多宣稱是多元入學的途徑,但基本上那種科舉性格的菁英挑選概念仍然完整地保留在考試制度中。這樣的制度其實存在著某種矛盾,一方面政府不斷地強調著高等教育的普及、低廉學費、向社會所有階層開放,另一方面又仍然用精英選拔的概念將學生挑選入大學中。此外,因為國立大學的普及,而政府又一直是國立大學經費的主要來源,因此國立大學的發展其實時常受到政府影響。
在某個體系的高等教育制度下,國立大學發展受政府政策影響並非無理,也不是政治掌控學術。但是台灣近年,政府對於國立大學經費抽手,台灣大學所有支出政府只佔30%,政府雖然開始提出「大學法人化」,但是卻完全忽視整套教育體制與法人化大學之間的關係。
在上一篇文章中已論述道,大學過度普及化與大學與社會間的斷裂,再加上專業政治的不存在,導致大學中追求文憑興盛而追求專業稀少。在這樣的條件下,學生普遍對於校園提昇自我的動力低落,伴隨著大多數大學校園傳統的消失,台大學生所能夠意識到的傳統似乎也只剩下對於傅鐘二十一響的認知,不再能夠凝聚校園意識。再加上政府以經費扼住各國立大學還有私立大學的喉嚨,限制了許多大學自主發展的能力,而台灣大學雖然最有能力法人化,卻仍舊處於尚未法人化階段,不夠強壯的大學自主性、大學提昇後成本與效益並不會被學生體認,導致台大也沒辦法萬眾一心地追求提昇大學進入世界百大。
在這些條件下,台大校方追求提昇自己前進世界百大,一方面因為大學自主並不完全、大學本身的成本與投資報酬現階段也不會直接反映在學生身上。此外,大學從前被政府用經費築起與社會分離的高牆,也使得學生對於大學自我提昇力不從心。另一方面,校園曾經擁有的傳統已消失殆盡,而新的傳統又尚未建立,導致校園意識難以凝聚。最終,就只剩下標準與數字的符應,成為校方追求前進世界百大尚有能力達成的基本,而形式主義之風因此為之蔚然。
叫賣中的大學—台灣高等教育之市場性格與其衝突
文/孫有蓉
社會總是抱怨大學中瀰漫著功利主義、現實主義與文憑主義的精神,抱怨著學生不再求取知識的高度而僅為了一張代表飯票的文憑求知,但同時父母仍然要孩子們進入「有前途」的科系。「大學不是職業訓練所!」每年哲學系迎新、招生,總是高呼著大學追求「宇宙之精神」試圖「導正」現實中學哲學沒前途的「功利」思想。那大學是什麼?為什麼不是職業訓練所?是職業訓練所又為什麼不好?
此篇文章試著討論在現代化社會中的大學受到了什麼樣的影響,使得大學開始具有市場性格?而反觀台灣高等教育,我們是否就是因為現代化所提供的社會條件而讓大學具有強烈的市場性格?而「大學成為職業訓練所」,在台灣為何具有負面意義,而其產生脈絡又為何?
進入一個現代化的社會,似乎就意味著分工愈來愈精密,但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卻愈來愈疏離。精密的分工,使我們生存的所有內容都依賴社會,但同時,分工下的這些工作,愈來愈著重以理性所評估的能力、利弊來決定誰來作什麼工作,而非決定於人際網絡(和誰有親戚關係、有私交…...等)。交通、資訊進步,使得時間與空間意義改變,我們所能掌握的空間與時間超越了親身可體驗到的時間與空間,讓我們不得不以其他方式來確保資訊的正確性、能力的適當性…...等等。「專業」的出現,被某些學者認為是在時間斷裂的現代社會中讓人在資訊上、能力上、判斷上得以有安全感的依據。因為我們不再能夠在所有情況中處於在場、事必躬親地確認檢驗,所以開始必須倚賴對於「專業」的信任,這也就是專業社會的基礎。不同於分工所自然形成的專業,現代社會中使人信任的專業以「專家」作為標誌,不但被賦予信任感,更建立了對於某個領域的主導權,沒有其領域的專業就沒有發言的資格。
大學在這樣一個專業化的社會中,學科結構開始和社會中的職業結構產生交互影響,大學教育的內容與社會需要也開始產生交互影響。但這樣的交互影響,並沒有導致認文憑作為專業的指標、或者大學成為職業訓練所提供勞動商品的場域,相反地,專業化對大學教育的影響,是開始對社會某些領域專業知識體系的確立(或壟斷);是這些專業主導職業結構的變化,而非被動地被生產為職業結構下挑選的商品。這些知識體系被確立後,就不容許權力、政治、人際網絡…等等輕易地介入,「專家」的頭銜也不容許在無法掌握這個領域的知識體系的狀況下被承認。
在這樣社會條件下的大學教育,雖然專業會主導社會中的許多領域,也因此其市場性格會變得相對強烈。但這樣的狀況,和「大學成為職業訓練所」、某產業的興盛影響其相對應科系在大學中的地位沒有因果關係。台灣之所以在大學中反映出職業訓練所的特質、某些科系被特別注重或者忽視的這種務實性格,有著它的歷史脈絡作為背景,產生出現在的大學特質。也可以簡單地說,我們認為台灣大學教育過於強烈的市場性格,實際上根本在於市場性格和專業性格不足所造成的誤認。
日據時代與國民政府來台時的高等教育
日據時代,台灣的高等教育完全限於技職教育,因應著日本南進政策的需要,培訓技術專員,發展經濟、科技。當時高等教育完全為了政策所需,但這並不意味著政治取代了專業,反之,因為日據時代高等教育內容就是專門的技術性知識,反而在這些技術上尊重專業而不會讓政治或者權力去扭曲。但整體來說,社會處於高壓的權力掌控,雖然有著技術專員,但也只有這些專業被運用而沒有對體制、掌權者的政策進行反思的主動性。在這個時期,雖然從現在看似乎有著尊重專業的氛圍,但卻完全只限於較低層級。
在國民政府來台後,雖然仍然處於高壓政治,但是基於蔣介石因自卑而對知識份子的敬重、蔣經國開始改變台灣經濟結構時大量依賴專業技術官僚,學院中以專業為自我認同的氛圍較高。此外,台灣大學受到傅斯年校長堅持學術自由,引進西方大學精神;當時也有許多西方人在台灣成立許多大學,嘗試推行西方概念下的大學。一方面,政治主導經濟結構的改變需求更高層級的專業官僚,另一方面,台灣普遍引進了西方所謂的「大學精神」,以專業、求真、社會改革為己任。雖然社會上看起來一片榮景,專業官僚看似受到尊重,但是高壓統治下對知識份子的整肅卻使得非技術性專業知識受到政治鎮壓。因此,雖然在某些時期、某些領域中專業似乎被尊重,但整體來說專業也沒有辦法確立自己的相對自主性。
學院與社會
隨著政府對於高等教育政策的調整,為了提昇國民教育程度,開始廣設國立大學,使得台灣大學教育迅速普及,並且價格相對非常低廉而資源相對非常充足。在這樣的狀況下,大學被政府用經費所築的高牆孤立於社會之外,社會變化並不會立即、直接地反應於學院中,社會需求也不會強烈地反應於學院中。因此,學術獲得了躲在「象牙塔」的條件,安穩地蹲坐在象牙塔中,使得在學院中學習學術專業者與其所面對的社會斷裂。而排除國立大學,私立學校並沒有政府用經費搭建的護城河,但私立大學仍然無法突破與社會脫節的困境。
私立大學的問題並非因少了政府資助經費不足而起,而是政府所制定的大學篩選制度,在從聯考改為學測、指考後,仍然保有了強烈的科舉性格,想要用一種考試標準將學生分等、並挑選出「菁英」。在一個高等教育非常普遍化,但評選制度卻保留著菁英篩選概念的條件下,再加上政府保留著由官方培養國家人才的傳統,給予國立大學大量資源,使得私立大學陷入一種無法取得資源而無法提供資源因此無更加無法取得資源的惡性循環。只有少數私立大學在其創校的特殊傳統下短時間擺脫了資源的限制,但卻也因為這種科舉性格強烈評選制度下所產生的既定文憑認知的傳統,使得許多私立大學仍舊無法競爭,陷入資源不足,導致無法建立其與社會交互影響的條件。
但既然學院與社會斷裂,為什麼我們仍舊感到大學逐漸變成「職業訓練所」?在前述狀況下,學院與社會斷裂,社會上的變化與需求並不會直接反映在學院中,而因為大學教育獲得附加價值遠高於成本,過低的成本與高等教育同時普及化又精英篩選的矛盾,加強了學生為文憑而非專業進入學院的風氣。在文憑主義的風氣被強化後,對於文憑本身的務實性格就很容易反映在科系選擇、資源投注上,因此產生了大學成為「職業訓練所」想法的基礎。
因此,事實上台灣的大學教育並不是因為資本主義化、普及化下產生市場性格,反而是因為學院與社會不夠交互影響、市場無法反映到學院中、專業化傳統沒有建立,使得我們將一種對於知識的務實(或者功利)性格誤以為是資本主義下教育商品化的影響。
政治與專業
雖然台灣高壓政府已經不再,看似步入民主國家,但是在這個民主國家中對於專業的尊重並沒有確立,並沒有形成所謂的專業政治。雖然政治場域中重要的領導者都有著不低的學位,但政治場域中成員的高學歷與專業政治並沒有關係,專業政治意味著每個專業領域所確立的知識體系與範圍具有相對自主性,不被政治權力隨便指使,更不是政治人物可以表現一副全知全能干涉各個領域決定。仔細觀察台灣政治場域,就會發現,台灣政治還處於尚未理性化的人際網絡群體階段,人們因為自己是誰的親戚或者與誰相關進入政治,而非能力、專業。更別說政治人物、輿論時常自己製造出一些觀點去取代專業知識,雖然社會中標示著一大堆的「專家」,但這些「專家」卻很少擁有某領域的專業知識體系,或者鮮少憑藉著自己的專業知識給予意見或者建議。與前者現代性理論中所標示,確立自己專業體系、且不容不具備專業知識的人干涉的「專家」有異。這些諸多現象都可見,台灣還停留在鄉民社會,大比例地依靠著人際關係行事,而非市民社會,政治因此時常接管專業、或搶走專業知識的主導權。在這樣的條件下,專業在學院中也不可能發展出來。
結論
總結前文,整個現代化對大學的影響,事實上在台灣特殊的歷史脈絡以及文化傳統下,大學因為與市場互動不足、沒有專業政治的條件下,導致了文憑主義以及學生的一種務實選擇性格,使得社會以為大學在資本主義化後成為高級勞動商品提供場所。在台灣的教育政策上一直有著概念上的模糊,比如大學法人化與高等教育普及同步進行、高等教育普及化與菁英選拔制度…等等,但也只有在釐清上述學院中專業化、與學院社會間的互動,才能夠轉而討論台灣高等教育制度到底應該如何選擇。
2009年4月21日 星期二
意識論壇--都市原住民影展座談會
時間:4/27 星期一 晚上七點
地點:台灣大學 綜合教室201室
與談人:阿莉曼格格(原住民電視台記者)
民國70年左右,在原鄉謀生不易北上工作的阿美族人,因經濟弱勢和文化傳統的慣習,選擇了大漢溪旁的一塊荒地居住,桃園縣政府在民國82年劃設的河川治理線,成為違反水利法的依據,雖然原住民族基本法有相關的保護規定,卻完全沒有被提出討論...
這是桃園撒烏瓦知部落的情況,而早已遭到拆除的台北縣溪州部落、三鶯部落,同樣為依水而居的阿美族原住民,同樣地,這些土地除了違建、除了開發案沒有討論過他們的生存。
這些房屋在法律上屬於違建,但這部法律與少數族群的關係,應該被反思、理解。我們將用兩部短片和對談,理解這些部落與台灣少數族群政策相關討論的缺席。
我家住在溪州部落
紀錄溪州部落面臨政府強制拆遷公告後,溪州部落內自我團結的自救行動、台北縣政府對河岸觀光規劃的態度,一直到縣政府強制拆除在鶯歌的三鶯部落。...
天還未亮
2 月19號,因為房子面臨拆遷的問題,桃園縣大溪鎮平均年紀60歲以上的族人,到行政院落髮抗議,並向行政院原民會陳情,不過隔一天,桃園縣政府立刻拆除了撒烏瓦知部落,讓社會一片嘩然。...
2009年4月9日 星期四
無「私」的公投—公投法與民主內化
文/孫有蓉
澎湖發展觀光博弈、設置博弈特區的公民投票已經如火如荼地展開準備,地方政府主辦三十六場說明會,預計今年就舉行澎湖縣公投,並打算在民國102年啟用澎湖博弈特區。觀察近幾年出現有公投爭議的案例與國家推行的公投案例,發現其中規則多變,讓人無法理解「公民投票」為何限制繁雜到無法理出其中的原則依歸。舉例來說,決定澎湖縣是否設置博弈特區已發展觀光博弈所依循的公投法並非所謂「公民投票法」, 而是在離島建設條例修正草案所新通過的博弈條款內所修訂的公民投票辦法。這樣的投票辦法通過門檻比公投法所制定的門檻相對低很多,使人對於離島發展博弈特 區公民投票的特殊性何在,為何遵循的法律依據為另外增修的條款。而最近充滿爭議的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不僅涉及全台灣經濟型態,更涉及台灣與中國大陸之間關 係的調整。ECFA不僅不需要通過立法院,更在學者提出公投需要時,被陸委會主委賴幸媛駁回。
而在這些公投的案例中,政府不但任意對公投辦法增訂與修改,公民投票的選項本身也由政府一手推動。公投案中,沒有討論空間、沒有異議、沒有其他意見,全民在公投的執行下跟著政令走,公投似乎成為達成中央或地方政府達成目標的手段,而與「公民」脫節。
台灣的公民投票
民主國家旨在保障公民參政的權利,這種權利又可分為兩類:消極的選舉、投票權與積極的創制、複決權。台灣直到近年才開始對於創制、複決權有所討 論與行動,而公民投票,就是執行公民創制、複決權的相關法源依據與辦法。所謂的創制權與複決權,就是提供人民擁有參與制定法律與同意或否決某些法條的權 利,基本上帶回民主精神,就是要這個國家的人民決定這個國家的公領域和個人之間的交互關係,其中亦隱含了自治的原始精神。
公投法最初為立法委員蔡同榮在1993年提案,此提案公投法內容包涵「不設限條款」,允許人民就主權、領土、國號、國旗國歌等進行公投,但這部公投法最終沒有通過。在幾次的政黨協調後,最後,立法院所通過的版本為:
適用範圍:(1)法律複決、立法原則創制(2)重大政策複決創制(3)憲法修正案複決;
提案權:(1)行政機關不得借用任何形式對各項議題辦理或委託辦理公投事項(2)公民提案時應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人均數千分之五以上……連署人數應達百分之五以上;
審議機關:由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為之……委員會委員21人,任期三年,由各政黨依立法院各黨席次按比例推薦,送交主管機關提請總統任命之。
在這個版本中,公民提案成立的門檻很高,而台灣公民普遍對於自己權利意識不足,導致從外在看來,公投往往為政府所提案,以一種上對下的方式出 現,成為一種證成政府行為合法性的手段。在這種狀況下,民意只在數字上反映,而「積極參與」的意義完全被弭平,使「公」投只具有官方意見,而完全不讓 「私」人意見有所展現。
程序正義問題?
這些官方主導的公投,看似沒有正當的程序來限制官方在公投上操作的任意性。因此,為了要求政府的程序正義、使其對公投的操作具有合法性,我 們應該制定新的法條或者新的機構,用來制定在各種情況下該如何進行公投程序或者不需公投?若是落在這樣的討論脈絡上,我們將發現這個法條或者機關本身的合 法性又成為下一個問題。而不斷以法條或者機關來證成其合法性,似乎只是落得無限倒退的窘境或者一個不要求證成合法性的停損點。
由此可見,制定法條或者成立機關不應是面對台灣公投問題的態度。根本上,面對公投成為政策,甚至政治操作、利益分配的手段,有待台灣「市民社會」的養成,在國民所擁有的參政權上形成更內化的共同意識,問題才能有所改善。「民主內化(深化)」看似空泛,而要求程序正義vs內化參政權意識的二分解決方法也過於粗糙。事實上,公 投法的制定本身就作為程序與精神的中介,一套在實質上對人民友善的公投法,能夠在選舉之外,給予約束政府與深化公民參政新的可能性。反之,一套將分殊公民 意見斥之為私人意見,並以此加以排除在外的公投法,反而無法在「民意」上長出「共同意見」,使公投法淪為政府政策的操作工具。在這不友善的公投法下,其執 行與運作將面對與公投法的立法目的相互背離。
化外之地--賭博為何選擇特區內合法化而非全面合法化?
文/孫有蓉
博弈在各個國家中幾乎不是全面禁止,就是被政府歸類為特許行業,鮮少聽聞博弈在一個國家中全面合法化、除罪化,更未曾有國家一開始就視賭博為合法並且不受道德批判。這種現象的緣由何在?而賭博全面合法化與特許在影響上又有何差別?
在反對博弈合法化的相關論述中,道德上 的價值觀與博弈所造成的社會成本,是最常被提及以反對賭博合法化的論證。先不估計賭博所帶來的經濟收入,社會普遍對以貪婪為出發點、投機取巧式的活動予以 負面的價值判斷,這是普遍存在所有社會中的現象。這種價值判斷會普遍出現在所有社會以及它的起源,並 非本篇文章要討論的重點,而統計數字或者任何方式所嘗試論證博弈所帶來的高社會成本也並非本篇文章要討論的重點。本篇文章重點在於,先將道德與社會成本擺 為次要問題,選擇特區式合法化與全面合法化到底有何差異?還是特區式博弈合法化單純在於統一管理可能更安全、更能減低社會成本?
自由競爭與寡占
特許行業,代表政府以公權力讓某些團體 得以經營某些行業;而特區,即代表只有在特區內得以享有某些遊戲規則,且並非所有人得以進入特區。這兩種形式都具備著相同的特徵:非自由競爭。因為獲得營 業許可,或者進入特區享有某些遊戲規則,都不是競爭下的結果,而是被第三者給予,不管是任意給予或者用評比制度決定資源分配。舉例來說,政府今天只允許一 家廠商獲得營業許可,那獲得許可的廠商就壟斷了整個市場;有限但並非只有一家廠商獲得營業許可,即形成寡占。
在這樣的運作型態下,先不考慮獨占廠商 或寡占廠商所可能產生的負面效應與成本,決定誰有資格獲得許可證就變得可操作,而且是可被政府操作。這樣的情形直接導出利益分配問題,更進一步引發官商勾 結的可能與操作空間。若開放賭博全面合法化,政府一樣可以抽取較高的稅金,同樣的管理辦法,而設立賭場與否變成營業者本身對風險與成本的判斷,也自身承擔 經營失敗的後果,看似權責清楚而風險不需全民買單。但,卻鮮少有政府選擇讓博弈進入自由市場。為何?
三點因素
首先,各個社會對賭博所賦予的負面價值 判斷如今依然普遍且深植人心,使得政府害怕全面開放賭博合法化引起社會動亂。其次,賭場與高犯罪率或者其它社會成本在經驗上時常伴隨出現,而集中管制代表 只需要一套管理系統而全面合法化意味著為數眾多的管理系統,所以博弈特區內合法化,在經驗上成為控管其高社會成本的較佳途徑。第三,政府政策的推行一直以 來都會造成利益重分配,而利益分配的操作在某種程度上也成為政策得以推行的條件,因此,對政府來說,也許與其全面開放合法,還不如將利益分配的權力掌握在 政府手中,以換取籌碼。
也許以上三點無法窮盡博弈之所以鮮少全面合法化的原因,但三點因素仍然為理解博弈全面與特區內合法化提供了一些整體性的理解,使我們能夠多觀點地探討博弈合法化問題。
2009年3月29日 星期日
回應糧食安全不是唯一
文/孫有蓉
在意識報第十八刊,「國家、農業、農民與農村—農業為何不能擺入國際市場『自由競爭』」讀者回應這篇文章,認為這篇文章中(1)這樣的論述方式導出控制經濟(2)逃不出黃樹仁在《心牢》一書中所說的三個意識形態:農業立國、戰爭時的糧食安全、土地平均分配;(3)「國家、農業、農民與農村」一文中認為農民只要運用機械並以商品出口為目的就會使農民異化,但台灣農業作為出口商品行之已久。
首先,我必須承認在書寫「國家、農業、農民與農村—農業為何不能擺入國際市場『自由競爭』」一文時沒有對於反對意見多加思量,所以整個論述呈現一面倒,沒有平衡論述,所以讓這篇文章很可能導出「控制經濟」、「要求農民不可離農」等等結論,是思考時的闕漏,在此向讀者致歉。
我不主張國家以控制經濟、強制農地農用的方式使農產業繼續生存下來,所以我不認為政府要用補助的方式來解決農業從業者所得不足以養活自身的問題;更甚,我認為農業必須面臨轉型,提高自己的附加價值或者商品殊異性。找尋新的可能性,才是我認為解決農產業問題的方向,而非政府補助。
針對《心牢》一書,我認同台灣在討論農業問題時時常可見這三個意識形態作祟,使大量農地不得轉用,而使都市土地價格高漲。但我亦認為在《心牢》一書中,若把所有問題都歸為意識形態的結果過於簡化問題所在,糧食安全問題、農地農用問題都不只是意識形態,也不是訴諸於意識形態就可以一併解決不加以討論。
而在此篇文章針對農民異化之說,完全誤解了原文中對農業型態的探討。「國家、農業、農民與農村—農業為何不能擺入國際市場『自由競爭』」中所述,以農業作為工業內容,實為工業的經營型態,意指美國小麥式商品性穀物,而非運用機械即異化農人,或者農產外銷即為「商品性穀物」。
對於農業為何對一個國家重要,「國家糧食安全」當然並非唯一的觀點,而「國家、農業、農民與農村—農業為何不能擺入國際市場『自由競爭』」一文只處理了「國家糧食安全」一個觀點來論證農業不該被全面性被取代缺乏多種觀點的討論。但,這並不導致國家糧食安全有如《心牢》一書,只流於意識形態。因為,國家糧食安全的問題並非只因為戰爭而產生,另外,糧食被國際市場決定、進口產地天災、國際經濟政治都是國家糧食安全會被納入考量的因素。原文在此並沒有嘗試論證,因為國家糧食安全,所以我們必須以現行多數農村方式保護農業、甚至給予補助,使其得以不被淘汰;原文所嘗試論證的是:國家農業政策制定的同時,不能因為現存農業競爭力低落所以令其全面被進口取代,而國家糧食安全作為政府應考量的因素之一。
相對應於日本,因為要保護國內糧食而讓日本國民必須以高價買糧;在此之上我並不認為用相對較高的價格買國內的糧食就一定是不好的,但當然多高的價格應該有相對容易的調整空間。把這個概念反過來想,當一個國家面對他國傾銷,不管是對於糧食或者其他商品,以足人之邏輯,我們應該要讓他國傾銷,任其摧毀國內產業,因為國內產業競爭力相對不足。
這樣的邏輯是我沒辦法接受的。因此,以相對較高價格買國內糧食在我看來對於論證不應保護糧食並不成立。
總結全文,原文忽略多觀點的討論,與對於農業之所以不能全面放入國際競爭的討論之面向不足實屬作者思考上的闕漏,但第一、我無意主張控制經濟;第二、我認為農業需要轉變形式;第三、國家糧食安全並非純屬意識形態,也並非因為其觀點老舊而現行政策不需考量。
以上。
糧食安全不是唯一 ——評孫有蓉〈國家、農業、農民與農村〉 文/足人
——評孫有蓉〈國家、農業、農民與農村〉
◎足人 (本文刊載於台大意識報第十九期)
貴報在018期製作農村專刊,在農再條例審核之際,看到這樣的探討固然令人振奮。但是其中的〈國家、農業、農民與農村〉,以「糧食安全」作為保護農業的主要理由,關於這點我認為有待商榷。拋出拙見,希望不吝賜教。
〈國〉文的論點大概如此:糧食自足很重要,否則發生戰爭的時候我們都會餓死。如果納入國際競爭,必然採用大規模種植,但那一方面受到市場價值的波動,另一方面則會使農民「異化」。
〈國〉文的論點其實很古老。民國70年代中美斷交,大陸即將攻台的氣氛籠罩全台,「保護農業」的口號喧囂塵上。當時台灣正值工業化發展,農村人力不斷外流,農地逐漸改為工廠,大家都像〈國〉文一樣的擔心:「只要台灣對外貿易被全面阻隔,台灣人民就只能望著工廠與都市餓死」。
政府感受到了,訂出前所未有嚴格的「農地農用」政策。規定沒有擁有農具,沒有擁有耕種能力者,不能夠購買農田。如此一來,就能確保糧食生產不會減少,或至少農地都能保留下來吧!
結果卻遠非這些「糧食安全主義者」所預期。當時台灣的都市正在擴張,都市周圍的農地卻不能有系統的納入都市規劃的範圍。必須仰賴民意代表與不肖官員的掩護,違法在農地上建築。不僅因為尋租而導致地價上漲,也缺乏都市設計規劃。違建張狂、建築擁擠、人車爭道、綠地不足,小孩必須在危險狹窄的巷弄中嬉戲。
另一方面,每個農民都期待有一天農地可以變成建地,造成農地價格不正常飆漲。結果想要租地擴大耕地,以增加生產效率的新農家,卻無法負擔高昂的租金—因為這並非農地優良使然,而是期待建地漲價的心態!最後的結局就是:都市人擁有低劣的生活品質、有心農耕者無法租地買地、運用特權的民代官員卻賺飽了滿滿的口袋。
當我們只是為了「糧食安全」的理由來保護農業時,所使用的政策不外乎有兩種。在生產面,限定農地農用或是禁止農民離農,藉此維護糧食的一定生產;在消費面,則大幅補貼或提高關稅,讓本地外國的產品價格差距變大。前者的問題如之前所述,後者卻關乎整體社會公義的問題。
早在日據時代,日本政府即用高額的關稅,使得日本國民僅能購買台灣糖。台灣糖的生產成本遠高於爪哇糖,並非來自台灣糖業不夠進步,而是台灣糖業不是大規模生產。但結果卻是剝削了這些日本國民,必須用比國際價格高出許多的價格來購買糖。台灣糖固然靠著保護政策而蓬勃發展,但結果卻是內地居民受害。今天不論用補貼或是關稅來保護農業,結果卻是全民買單,而這僅僅是因為「萬一發生戰爭時怎麼辦」,〈國〉文接受,我可不。
納入國際競爭這點則更為荒謬。首先台灣耕地細碎,就算大規模耕種,生產成本也還是太高。僅靠價格戰不是受到國際市場波動的問題,而是根本無法外銷的問題。而為什麼農民使用農具就會異化,就會喪失跟土地的連結,更讓我疑惑不解。平心而論,台灣人種植的作物不是自己吃而是拿去市場賣、台灣人使用機器農耕,早在WTO還是農再條例前就行之有年。他們「異化」了嗎?到底要怎樣才「不算異化」?
我絕非不在乎台灣農業,我也反對現階段的農再條例。但我認為台灣農業的出路,絕非是威脅利誘農民繼續耕作就能解決。台灣的特色是小農,我們在單位農地上有更高的勞動力。我們必須朝精緻農業發展,這才是我們的niche(利基)。我們能夠更細緻的照顧作物,提高產品的附加價值。台灣米比泰國米貴,但是因為台灣米好吃,不僅台灣人愛,日本人也喜歡。技術研發、生產履歷、品質保證、外銷推廣才是我們該思考的方向,而不是強迫農民生產糧食。
從糧食安全考量,「糧食」就只會是「糧食」,只有一斤兩斤的問題。但從附加價值的角度來看,泰國米和台灣米就是不同的,無法替換的。當台灣邁向中產階級社會時,創造價值與品牌,才能使台灣的農業走下去。但在這之前,請拋開糧食安全的幽靈,重新以台灣的特色與價值來思考吧!
附註:本文第3~5段的論點,主要來自《心牢》一書。黃樹仁撰寫,巨流出版。
2009年3月24日 星期二
他律有機農業下,僵固認證標準的必然
文/孫有蓉
總結前文:台灣有機農業全然由消費方提 出,而非生產者自覺地改變生產方式。在如此前提下,對於生產者的規範大致上由市場控制,讓生產者面對「有機產品」處於他律狀態(市場有所要求,生產者才有 所反應),對於有機認證的發言權掌握在消費者手中,使得整體認證標準鮮少考慮現實狀況,更幾乎不考慮生產者之實作性專業。前文表示:是產銷之間的斷裂導致 我們一定要依靠「有機認證」來驗證食品的安全性,而只要產銷間能夠溝通、相互理解便可以化解這種困境。依此邏輯,我們可能感到疑惑:「事實上消費者都要和 生產者接觸是不可能的,不依靠認證又該如何?」本文就要嘗試論述,以非生產者自覺性主導的有機農業為前提,這種僵固認證標準產生的必然性。
在貨幣出現並作為法定交易媒介後,透過 貨幣交換變得可計算、可量化,而人在全然且不斷地從事以貨幣為媒介的交換活動後,思維邏輯也跟著改變。因為對貨幣使用的慣性,讓「消費者」認為貨幣可以和 所有事物發生關係,認為金錢可以買到所有貨物;不僅如此,貨幣的使用弭平所有差異,只剩下被量化的數字。在這樣的環境下,「理性」與「貨幣」開始擁有相同 的作用,我們開始「精打細算」、「貨比三家不吃虧」、「精明」,都是運用著可量化、可比較的心理弭平差異,使其被貨幣等同。這種心理,在愈商業性格愈強 烈、愈都市化的地方愈為明顯。而這種理性化邏輯更因為對象處於社會優勢,而成為主流、或者優勢的邏輯,進入整個社會體制。觀察整個體制,我們的法律、我們 的職位都不斷地強調將對特殊個人的依附除去,讓法律變得「客觀」,讓職位的對象變得「可取代」(可競爭),想盡辦法,要將「人」、「人情」…等被視為「情 感」、「主觀」的因素去除。
著眼於有機農業,對於生產者而言,對內 有機農業非自覺運動,對外又受到消費者商品邏輯主導的體制規範,使有機農業從業者的邏輯完全無法取得發言權,也就是對於消費者而言不具有完整的相對自主 性。消費者慣習於商品邏輯,並且已經讓商品邏輯建造了商品世界的廣大匿名市場,市場的匿名性不斷隨著這種商品邏輯的強化而增強,終將消費者與生產者區隔於 兩個不同的端點,互不溝通。
既然無法溝通,消費者想要買到「安 全」,在有機概念為消費者提出的前提下,就只能透過消費端的邏輯來解決。觀看商品邏輯的特徵,我們便能發現在認證標準上我們也找到了相同的特徵:理性化、 無差異、無特殊性、講求客觀性。這就是台灣僵固的有機認證標準產生的原因,因為有機認證具有上述特徵,而這些特徵剛好不對生產者構成自我規範,所以只好以 完全不瞭解生產過程的方式、監察的方式、訴諸「良心」、「信用」的方式來驗證產品是否有機。
貨幣對我們來說是如此的理所當然,是如 此地不可或缺,使得根本上要普遍地使生產者與消費者間產生溝通、理解根本不可能,只能在少數例子上看到生產者以極為辛苦、富革命性的方式搭起產銷間的橋 樑。只要透過生產端內部提出認證標準與對生產過程的規範,並且這種內部提出的規範能夠取得發言權,使得生產者之於消費者擁有其對生產過程論述的相對自主 性,根本上,有機認證的問題就可以有所改善。
有機農業專題閱讀書單:
葉虹靈(2007),異端的生存之道—台灣另類有機農業生產者的實作策略。新竹:清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喬治˙齊美爾(George Simmel)(2001),現代文化中的金錢,劉小楓選編金錢、性別、現代生活風格。台北:聯經。
皮耶˙布迪厄(Pierre Broudieu)(2004),實作理論綱要。宋偉航譯。台北:麥田。
2009年3月8日 星期日
意識報農村再生條例專題:國家、農業、農民與農村
--農業為何不能擺入國際市場「自由競爭」
文/孫有蓉
農村青壯人口大量外移、進口農產品價格比本地農產品價格更加低廉、農民三不五時需要國家補助,這些訊息不斷重複地透過大眾媒體灌輸進所有人的腦中,強化著台灣農村凋敝、農業衰敗、農民老弱的印象。
世界貿易組織(WTO)在籌組時本來只限工業產品為此組織協定的貿易對象,但在預期受益國的強力推動下,世界貿易將各國農業產品也納入了共同貿易市場中。韓國農民對於農業進入WTO激烈抗爭多年,許多國家也不斷要求保護自家農產業,提高本國糧食自給率,只有台灣,為了換取進入國際市場二話不說簽訂大比例從外國進口農產品的協議。打開了農業的門戶,換得的是台灣過於低廉以致農民無法養家活口的農業、衰弱的農村與剩最後一口氣的農民。
既然台灣農業競爭力如此低落,為何要保護台灣農業?為何不將台灣農業直接交由自由競爭下的國際市場決定其去留?國內農業成本過高可以直接由進口糧食、農產品替代;國內沒有人從事農業就直接開發農村,讓台灣成為一個沒有農村、沒有農業的地方,反正市場國際化、全球化,透過貿易,所有物品透過自由貿易,都可以達到最低成本最高利潤。一個國家,為什麼要保護國內農業?
自由競爭的神話
國際化,或者全球化自由競爭貿易,是搭建在一個宛如理想國般的假設上所畫出的美好藍圖,在這張藍圖上,所有國家透過貿易將會進行最完善的分工,使得產業在各個國家都用最低的成本產出,商品也都用最低的價格買入,一切在全面性的競爭與淘汰下,篩選下了資源可以最「有效」利用的方法。這張藍圖上沒有勾心鬥角的政治考量、沒有社會結構對於人選擇範圍的限制、沒有文化與意識型態對於選擇的影響,全世界的人分享著相同的資訊、相同的思考模式,政府皆存著大公無私的善意,並且沒有階級。神話也不比這張藍圖來得美好,但我們都知道,自由競爭背後的資本主義必然處於剝削他人的前提下,而有了剝削就形成了階級,因此在自由經濟的前提上,這個美好的神話就已經灰飛煙滅。
農業作為國家的必須
雖然自由經濟看似全面地建構在神話之上,但在所有貿易中,農業之所以成為各個國家紛紛自我保護的對象原因就在於:一個國家在沒有國際貿易的前提下可以沒有工業或任何二三級產業,但一個國家在沒有國際貿易的前提下絕對不能沒有農業。糧食,作為國家的命脈,在各個國家都是個可稱作「古有明訓」的命題,也就是說,沒有充足的糧食自給率,一個國家沒有穩固的國家安全可言。
台灣島內自然資源稀少,導致我們所有的工業用自然資源幾乎全面進口,使得台灣工業一直停留在加工出口,只不過從低技術的手工業或輕工業加工出口,升級為高科技加工出口。同樣地,資源進口轉為商品出口。假如我們將農業也大量地進口來替代本地農業,讓低廉的商品性穀物傾銷到國內,我們同樣是依賴國外的資源進口,但不同於工業的是,這一次我們將國內人民生存所賴全押在國際經濟政治上,將台灣人民可否吃飽的決定權交付其他國家。只要其他國家不再向台灣輸出糧食,或者台灣對外貿易被全面性的阻隔,台灣人民就只有望著工廠與都市餓死。
也許預想政治操作干預自由貿易是設想過度,但就算在政治上不會使得台灣糧食交易受影響,我們也無從防範天災突如其來地摧毀某個大量栽做的糧食產地。只要農產品變成大量生產的商品性農作,這些農產品就不再是農業的一環,而成為以農作物為生產內容的工業,開著耕耘機或者各式農耕機器的人也不再是農人,而是領薪水做事的工人,當然,更不可能存在著農村。一旦世界糧食依賴這些工業農產品,而農產品的產地又不幸遭遇嚴重的天災,依賴於這些糧食的國家馬上就會面臨糧食不足,引發飢荒。
根據農委會2008年所統計的世界綜合糧食自給率量表,台灣的農業自給率為32%、日本為40%、韓國為42%、中國為95%、法國為122%而美國的糧食自給率則高達128%。日本政府尚在努力提昇糧食自給率,而韓國農民也持續不斷地警醒政府不可在農業政策上大量開放進口,而台灣政府從來不討論農業,尤其是糧食性農產業,不但忽視農產業的再生,還希望將整體農村包裝為商品出售。以台灣的政治經濟狀況,持續對農業的忽視只是讓台灣更依賴國際市場,而不會讓國際市場依賴台灣產業,而對國際市場依賴的加劇,使得台灣只要少了國際市場就馬上面臨最根本糧食的生存問題。在國際政治經濟夾縫中求生存的台灣實在沒有實力再將全體人民的糧食問題押為發展的賭注。
三農問題不可分
以上論述上我們確立了一件事:一個國家不可以沒有農業,而台灣更沒有條件失去農業。既然一個國家一定要有農業,這種產業就必須養活從事這種產業的人,也就是農民。在台灣農業的變遷史中,農業為農民帶來的收入日益困窘,到了今天,農業已經無法使從事農業者擁有足夠的所得去養活自己的家庭。當一個產業的收入已經無法養活從業者,工作與否就不再重要,造就大量人口離農或者直接移居都市。
台灣農地所有權過於零碎所產生的小農結構使得農業成本無法下降,但重新將土地所有權統整,使台灣變成大塊農地統一機械種植如同美國小麥般的種植形式並沒有辦法解決農業問題,因為上文已述,這種形式的農產業是有著農業形式的工業而非農業。當然,這樣的農產業對於國家糧食安全問題已有一定程度的保障,但相對地,大規模的種植意味著大量的外銷,當國際市場有任何波動或者有更低廉的農產業與其競爭,這種產業都將遭受到嚴重的損害。
馬政府在去年十月曾經嘗試推廣「小地主大佃農」的政策,這樣的政策所希望解決的就是台灣農業成本無法降低的問題,利用統整零碎土地所有權交付一個人來統一耕種讓機械耕種更加節省成本。這樣的政策本身看似兼顧了農業與農民的生存,但實際上忽略了農村文化對農業與農民的影響。
農業下台灣農民所產生的小農結構(請參考細碎的土地一文)進而產生的農村文化明顯有異於都市或郊區所形成的文化,這種文化維繫著台灣農業與農民之間的關係。政府所推行的「小地主大佃農」政策之所以可能會有害於農民與農業就是因為它破壞了農村文化,先不論台灣農村所謂「頭人政治」(靠人情而非理性運作)的普遍,將紛雜的土地所有權交予可能完全和這大塊土地上農民毫無認識或毫無關係的人來做「大佃農」,不但使農業和農民之間的連結減低,更讓農民和種植出來的實際農作物失去連結。這樣的影響不光因為偏好農村文化而不願農村消失,而更是因為當農民和農作物被分開以後,所有地主和佃農本身都像是領工資般在運作,失去對於實際作物經濟上的依賴,地主若面臨失業,它也無法用實際作物養活自己。此外,農村的頭人政治更可能使地方勢力影響整體農地的租佃,使農民更無法掌握自己的土地和土地上種植的作物。
在以上這般論述,我們確立了國家不能沒有農業,農業不能不依靠農民,而農民必須內於農村,這三個面向必須在同時考量下才能解決,單一方案都無法解決其中任何一項,也就是所謂的「三農問題不可分」。
農村再生條例不應該通過,因為這個條例只在乎將破舊農舍妝點為歐洲花園,只在乎農村土地轉用,改成一棟棟的別墅或觀光區,對於農業本身沒有任何考量,而農村也不可能因此再生。農村、農業、農民一旦傷害就需要非常長時間才有可能修復,這意味著,我們一旦破壞了僅剩農村對於農業的支撐,就動搖了國家安全的根本。因此,在文章的最後要再次強調,我們應正視台灣農業發展,而對於農村再生條例如此滅農之條款,政府立法行政更要謹慎三思。
2009年2月20日 星期五
大南埔外籍配偶現象調查
文/孫有蓉
苗栗縣南庄鄉南富村(俗稱大南埔),一個南北貨物交通曾經盛極一時的客家農村,在快速道路開通後、在煤礦沒落後,大南埔和所有台灣農村都面對人口外移、休耕、人口老化、隔代教養...等現象。同樣地,當台灣農村普遍出現外籍配偶的同時,大南埔選擇外籍配偶的壯年人口已經約達百分之五十。有趣的是,大南埔在擁有這麼多外籍配偶的現況下,在表象上幾乎沒有出現文化碰撞、或者文化多元,甚至連語言都沒有普遍地產生衝突。進一步,在我們的調查下,我們發現:外籍配偶開始規模性進入的時間、大南埔當地洋菇業的興衰、大南埔稻作的興衰,在時間軸上呈現有趣的對比關係,而這些對比關係到底與大南埔當地男子普遍被引介去幾個國家娶妻有著什麼樣的關係?這便是此次田野調查欲解之謎。
農村人力再生產的斷裂
做爺爺奶奶這一代的老人家們說,大南埔在外籍配偶開始出現之前,家族之間的婚配都由父母指定,在大南埔鄰近的小南埔、三灣、獅頭山等農村間嫁娶,家裡讓我們借宿的叔母就從三灣嫁來大南埔。
這樣的婚配傳統並不只是出自地緣或者族群(客家人)因素,更重要的是,這樣的婚配制度讓農村人力在幾個農村中形成循環的再生產機制。不管是大南埔當地女性嫁到其他農村,或者其他農村女性嫁來大南埔當地,這些新成立家庭所孕育出的就是農村勞力的下一代,每個農村的勞動力不會隨著老去、出嫁而減少,而農村的下一代也因為從小務農、接受外在資訊短少、發展選擇少而繼續留在農村中務農或者從事其他工作。
國民政府來台以後,一連串的農業政策:三七五減租、耕者有其田、公地放領,使大地主消失,確立了台灣自耕小塊農地的現象,同時藉著發放各種股票,發展工業。隨著發展工業,與一項項不利農民的農業政策,農民開始必須向政府繳交大量的賦稅,再加上大量糧食的進口與飲食習慣的改變,稻米的需求量大不如以往,全台灣農村不是面臨轉作就是走向凋零。在農業凋零後,農村隨著產業沒落而勞動力需求量下降,開始面臨離農、人口外出找工作或者直接外移等等的現象。在這些條件下,原本農村的人力再生產機制面臨完全無法運作的窘境。但值得我們注意的是:若是農村勞動力需求過低,那為何不是人口直接離開農村,反而出現從其他國家迎娶配偶進入農村的現象?是否,在農村人力需求尚未嚴重低於供給量時,農村男子在當地或者鄰近農村娶妻就已經遭遇困難?而又是什麼因素使農村人力的再生產機制出現斷裂,使農村出現規模且有系統地迎娶外籍配偶?
田野紀錄
在大南埔進行田野調查四天的期間,我們總共對六位外籍配偶、一位外籍配偶的丈夫、幾位村落裡的長者與村長進行訪談。作為一群陌生人,冒冒失失地闖進村落、家庭,問著有一定敏感性的問題,讓少有經驗的我們訪談過程充滿困難。
大南埔的第一位外籍配偶在二十九年前嫁來台灣,本身為印尼加里曼丹島的客家裔,原本的家中便以務農與做一些小買賣為經濟來源,經過已嫁來台灣的印尼同鄉介紹便嫁來台灣。阿姨本來在大南埔的一間牛仔布工廠作成衣,這間牛仔布工廠約有二十名員工,全都是由女性作為員工,兩年前工廠支持不下去而關閉,所以阿姨便轉到頭份一間醫院做清潔工維持家計,因為阿姨的丈夫最近失業,所以家中經濟除了兩位已成年在台北工作的女兒,就只有阿姨作為家庭收入。阿姨來到這裡時,政府對於外籍配偶不同於現在的許多限制,不需要以去識字班上課的時數作為換取身份證的條件,兩個月就拿到了身份證。因為同樣都來自客家農村,阿姨來到大南埔並沒有語言上的困難,就連風俗都不覺得有太大殊異。
阿姨的狀況看似純屬個案,但經過對不同外籍配偶的訪談後,我們發現當地外籍配偶多數來自印尼,並且也都是客家裔,多半家中本來也都務農。當地外籍配偶第二多來自海南島,多數也來自海南島的農村,其他零星有些來自越南。因此,大南埔的外籍配偶來到當地並沒有遇到嚴重的語言問題,多半甚至不但能夠用客家話與長輩溝通,更在文化習俗上少有摩擦。
在我們一行人與當地舉足輕重的長者—林裕祥伯公、兩次意識報大南埔之行對我們熱情招待的張明彩叔公進行訪談後,我們發現:約於二十年前,大南埔達適婚年齡或超過適婚年齡的男子開始有規模地前往印尼、越南與海南島,透過兩地媒人迎娶外籍配偶,這種現象在十年前達到高峰,但如今因當地少有青壯年人口,所以此現象漸趨於無。同樣約於二十年前,台灣大量出口的農產加工原料—洋菇,因為外匯低落,利潤過低而開始沒落。據當地老人家的說法,三十年前台灣農村開始迅速人口外移,但大南埔當地一直到十幾二十年前才遭遇到大量的離農與人口外移現象。明顯可看出,外籍配偶規模地進入大南埔的時間、當地產業的興衰有著特殊的對應關係。
由大南埔簡史看外配現象
從大南埔近八十年的歷史來看,大南埔並非一個以農業為唯一經濟的農村,使之與台灣多數農村比較,大南埔當地發展出的貿易與手工業都遠遠超出其他農村。八十年前,大南埔因作為南北商貨交通要道,所以南北貨皆集中於此貿易。當時大南埔人口比起現在多二三十倍不只,多家大商行光一日生意運作便需要十五個夥計,可見當時大南埔之興盛。就當地耆老所述,三十年前通往南庄市區的快速道路開通後,大南埔失去了地利之便,昔日興盛的貿易便開始沒落。
雖說三十年前大南埔繁盛的光景便開始走下坡,但這下坡路並陡峭的懸崖,大南埔的經濟並未在三十年前就跌落谷底;相反地,比起桃竹苗三地農村,大南埔算是其中很晚開始面臨嚴重的人口外移、產業外移問題的村落。三到五十年的繁榮歷史,為此地提供了大量的人口、商行、與加工業的可能,當地現存上有三家雜貨店,三家雜貨店都比起想像中傳統的柑仔店還具規模,其中日輝商行更是繁榮歷史中所留下的遺產。這些具一定規模的雜貨店顯示出:大南埔大量人口外移、產業外移發生於近五到十年,在這之前,大南埔擁有足夠的人口支撐三家雜貨店的營運。但這三家雜貨店,現在已經面臨平日除了村裡小孩買糖果飲料,已經鮮少有顧客光顧,三家雜貨店的家庭都有其他工作或者子女在外地工作作為家中經濟來源。
洋菇業
大南埔自客家先民開發以來,一直以稻米為主要作物,而茶葉、洋菇都是農忙之餘,或者以婦女為主要人力的家庭副業。1966年開始,政府以農業支援工業發展,革新農業技術、推廣化學肥料、施用農藥、興建生產設施…等,使農業單位產量不斷提高,並且大量出口。米糖本為台灣出口最大宗農產品,在這段時期中因世界產量過剩而出口減少,取而代之的是洋菇與蘆筍,這兩樣農產品大部分在台灣工廠加工成罐頭後出口。
洋菇的種植由各地的農會推廣,在大南埔當地,民國六十五年之前,因為大家對新作物抱著觀望的心態,並不多人種植。但因為洋菇成為台灣農產品出口的大宗,極高的利潤吸引村民紛紛種植洋菇,在民國六十五年到七十五年間,大南埔的洋菇業達到鼎盛。除了極高的利潤,洋菇的種植在每年的十月,剛好在稻米已經收成之時,不會影響稻作,而收割後的稻梗即用來培養菌種。洋菇的利潤雖然極高,但種植洋菇所花費的成本與人力驚人,因為洋菇的收成時間很短,所以在洋菇收成時必須集結全家大小的人力收成,連家中小孩也必須加入收成的行列。因為收成時間緊迫而人力需求量又大,在大南埔當地就發展出了「換工制」,以今日人力換他日人力,其中完全不涉及薪支給付。民國七十五年,外幣匯率下降,洋菇利潤不如從前,加上民國七十八年大南埔一場菇棚大火,使大南埔漸漸不再種植洋菇。
洋菇所產生如此密集的勞力,讓民國六十五年到八十年間大南埔當地的所有人力緊密和產業聯結,雖然當時稻作農業已經開始走下坡,大南埔當地也開始出現少數的人口外移與離農現象,但洋菇所產生的經濟與勞力結構,都使大南埔的人力流失減緩。
加工工廠
除了雜貨店,近二十年的大南埔其實存在著不算少的簡單加工工廠,竹子加工廠、牛仔布成衣工廠、相框鍍金工廠、燈泡工廠和五年前剛設立的蔥抓餅工廠,這些工廠的規模不大,幾乎都是不需要困難技術的基礎手工業,並且廠內員工多半為女性。因為當地一直以務農為主,所以這些工廠吸納了當地所有的女性人力,使女性在種植自家家用蔬菜與家務事之餘將勞力投入這些加工工廠。從十年前開始,工廠因為不敷成本、人力外移開始外移或者停業,兩年前,本有二十位女工的牛仔布工廠停止運作,此後,當地就只剩下由四位員工運作的蔥抓餅小工廠尚在營運。
結論
綜觀以上大南埔產業的簡史,可以清楚意識到大南埔的人口、人口所連帶的工作機會(水電、水泥、模板…等技工)、加工業,都使大南埔人口流失、產業流失的現象晚於周遭所有農村。加上,就伯公與叔公的說法,大南埔種稻的技巧較好,在政府開始補助休耕時,大南埔稻作的單位產量所得的利潤仍然高於休耕補助,所以較其他農村晚發生普遍休耕的現象。這所反映的是,當外籍配偶開始進入大南埔時,大南埔當地經濟狀況比起其他農村好許多,當地稻作也尚有利潤,到底是什麼原因促使女子不願嫁入大南埔?
當農村開始沒落,多數女子預見農村即將凋零的景象不願嫁入農村,而這樣的心理狀態使女性考量的並非單純是男方家中的經濟狀況、工作,彷彿整個農村生活(務農與否)皆被貼上了社會標籤,使女性不管男方是否務農或家中經濟狀況良好與否皆不願嫁入農村。此外,傳統農村文化中,土地對於男性所產生的固著性大於女性甚多,所以男性不繼承祖傳農地而遷移外地的能動性就比女性晚釋放出來。當女性不願嫁入大南埔,而大南埔的稻作、經濟在十年前又優於附近農村,所需人力也超過鄰近農村,就引發了十年前外籍配偶大量進入大南埔的高峰。
台灣農村都可見到外籍配偶現象,但這些現象在每個農村也正在漸漸消失,尚存在普遍外籍配偶持續進入的農村反而顯示著這個農村農業的延續。拿大南埔為例,大南埔幾年前尚有幾位專門為當地男子與外籍配偶介紹的媒人,今日全都搬離。而大南埔外籍配偶的現象也開始消失,因為當地幾乎無法找到適婚的青年長期定居,人口外移的嚴重程度使當地的結婚人口趨近於零。
政府近兩年在大南埔進行的農村開發案,希望一方面將部分農地轉為建地,另一方面推廣觀光農業,希望農村人口回流。這樣的開發案實行後到底是否成功使農村人口回流,而成功的農村回流到底是再一次地促使外籍配偶現象產生另一高峰或者成功作為台灣農村轉化的範例?將是意識報長期關注的問題。
2009年1月21日 星期三
對誰說生日快樂?--台大八十校慶
對誰說生日快樂
文/孫有蓉(發表於第十四期意識報)
看著倒數著日子的計時器企盼著台灣大學生日的到來,我想對這所大學說聲「生日快樂」。走過校門,走過椰林大道,走過傅鐘,學生們魚貫地從我身邊匆匆走過。我該對誰說生日快樂?對著廣闊的校園吶喊?對著傅鐘或傅園低語?向校長道賀,請他幫我轉告台灣大學?或者我一位位地和每位台灣大學的學生、教職員、行政人員說聲「生日快樂」?台灣大學在哪裡?難道在活動中心的大郵筒中?
我們都知道,翻遍校園找著「台灣大學」太傻。「台灣大學」並非僅僅一個代表這個族群的符號,單純的符號沒有內在意義或者性質,但當我們想對「台灣大學」傾吐,這個對象含著兩種面向,社會對於台灣大學形象所形成的共識,與所有台大過去現在成員所形塑的共同意識。
消失的先天共識
當我們的互動方式愈來愈近似交換或某種交易,我們就愈容易產生一種錯覺,讓我們以為集體並不需要存在,是我們一個個的個人和其他個人在交往、在交換資源、在交易。我們不再意識到,是「社會」作為集體讓我們以如此形式交往,是我們自己想要交換任何文憑證照,是我們自己來此交換社會資源。對於大學教育,又未嘗不是愈發以交易的姿態出現?前兩刊我們討論了「知識商品化」與「大學職業訓練所化」的現象,這不再是一種對於功利心態的批評,而是當大的知識環境改變後所產生的現象。我們進入大學,其中有多少是懷著幾十年前那種以真理為標的的情懷遊走校園?其中有多少打算著換取一張社會憑證?其中又有多少還在摸索人生?
然而,就算懷著交換態度,認為我們努力、付錢到了這所學校,這所學校應該用知識、技能、憑證作為交換,但這樣的交換卻是完全不對等的。我們所繳交的學費過於低廉,而所享有的資源卻太過龐大,如此誇張的比例已經不再是教育政策,政府希望打造低廉高等教育的結果。而是社會因停留在過去對大學,對台灣大學既定印象,而賦予這所大學大量的社會資源,但除了訓練更多「專業」人才回報企業,以現在社會對於大學鬆散的共識,不管是個人還是社會,都無法賦予大學,或者大學生更多社會責任。
這絕對不是在批評我們大學生現在完全不以社會責任為自我責任,而是討論「規範」在社會中形成、運作、崩毀。這些規範並不是指那些我們所意識到強加於我們的強制力,而是那些根植於個人,我們視怎樣的價值、什麼身分的人有什麼責任為理所當然的規範。
社會所形塑對於大學的共識,已經因為環境的轉變而無法形成規範,無法在我們的腦中形成一個大學的既定形象,所以我們對大學的想像不再被社會框架,同時也不再擁有共識。每當有人發表言論表示:大學生就應該如此如此,必然引起大學生一陣譁然;誰有權力給我們扣上一頂怎麼樣的帽子?
在此,我把社會所給予所有成員對於大學的既定印象稱作先天共識,因為對於尚未進入這個群體的成員就能夠擁有的共識,而非進入群體後在群體內所形成的共識。
歷史的斷裂
生日,一直都是回顧一生的好日子。同樣地,也讓我們稍稍地回顧一下台大這所學校的生命故事,也許這些歷史可以告訴我們一切都並非如此理所當然,一切都並非如此輕而易舉。
原諒我簡單地將台大歷史化約為幾個小事件,這些事件的挑選過於主觀而無法呈現完整的歷史發展架構。
當國民政府播遷來台之初,整個台灣被緊張與低迷籠罩,中央政府為了在動盪的情勢中穩定社會,採取了對個人、國家所有機構、學校最嚴密的控制。在這樣的氛圍中,政府對台大嚴重的干預讓台大在民國38年的之後兩年中換了不少校長,直到這位台大所有學生都記得的校長—傅斯年校長。
為什麼傅斯年校長如此受整體學生尊敬,我們忘記了歷任的所有校長,但就算完全不知道台大歷史,我們還是知道傅斯年。這不是因為傅鐘天天敲著,而傅園是個大一新生的服務掃除區,而是因為傅斯年校長是用著他的生命在經營這所學校。傅校長將白色恐怖抵擋在校園外,拚了命保留從北京大學就被保障的自由精神,最後在校長任內逝世,校長一職屆時不滿一年。
四六事件
四六事件是至今已被多數人遺忘的歷史。民國38年三月二十日,一位台大法律系同學與一位師大博物系同學單車雙載在大安橋下被員警以違反交通規則攔下,雙方發生衝突後,兩名學生被毒打一頓送入警局拘押。之後兩校學生包圍警局,並要求局長道歉、懲處失職警官並保證不會再發生如此事件。翌日,台師大兩校學生包圍警局並高唱大陸學運歌曲,引起當局高度關切,當時派任台灣的陳誠決定鎮壓學生。
民國三十八年四月六日,軍隊團團包圍台大與師大宿舍,台大方面,傅斯年校長強硬要求軍隊退出校園,不可波及無辜學生,但還是有二十一位學生遭警方帶走。師大方面,軍隊進入校園與學生發生嚴重衝突,共兩百多名學生被帶回警局偵訊。根據後世對於判決書的調查,四六事件總共有十名學生遭槍斃,刑期十年以上者二十三名,五年以下及管訓者二十一人。(此中不乏真正的共產黨員)師大學生自治會主席周慎源當日被補跳車逃亡,三年後被捕槍斃。
傅斯年校長雖然無法將白色恐怖完全阻隔在台大校園之外,但台大校園在白色恐怖時期已是整個社會中最安全的港灣。直到民國六十年保釣事件所引發之台大哲學系事件,又發政府對言論控制一例。
保釣事件至台大哲學系事件
民國五十九年,釣魚台的領土爭議開始醞釀,由海外留學生首先引爆保釣運動,傳回台灣引發一連串保釣運動。「中國的土地可以征服,不可以斷送。中國的人民可以殺戮,不可以低頭。」的字樣寫在白布上高高從今天的哲學系館屋頂垂掛下來,引發台大校園一連串愛國運動。緊接著愛國運動之後,學生在當時的大學論壇(刊物名)上引發一連串的筆戰,
自由之愛
自由之愛在第五刊意識報曾經和讀者們介紹過,以簡略地介紹帶過請見諒。
民國七十五年,在學校對於學生刊物尚有嚴格的審核制度下,大學新聞社因某刊物不符合校方規定,被校方施以停社一年為懲處。大學新聞社隨後馬上連署社團負責人給了當時的孫震校長一封公開信。經過大學新聞社幾個社團、大陸社、大論社、三研社的努力,最後在學生會議中,廢除了當時的刊物審核制度。(請參見第五期意識報)
對於我們來說,野百合學運是學運的尾聲,也是較多人知道台大有參與的學運。但對於不斷被翻攪的野百合,那時的學運精神不但無法感動今天的學生們,反而開始讓學生對於不斷翻攪的歷史感到厭惡。導致那時所凝聚對於大學的共識,對於台大自己的共同意識也開始土崩瓦解。因為歷史的斷裂,前人在這所校園內所形成的共同意識也隨風消逝了,我們雖然不斷地舉辦著新生典禮、慶祝著校慶、舉辦著杜鵑花節、畢業典禮…等儀式,但在這些儀式中,我們並沒有因為集體的歡騰而感到我們是個整體。但這個群體並非沒有共同意識,只是今天的共同意識潛藏在衝突中,只有面對衝突才會展現團結。就像學校開拓舟山路時、學校改變選課制度時、社會要求大學生負起社會責任時,我們都還是可以清楚地看見團結。這些並非因為單純私人利益遭受侵犯所以自然而然地反擊,社會要求大學生或者台大學生多負擔社會責任與私人利益又有何糾葛,但當集體受到衝突影響,每個成員還是展現出了集體中個體的特性。
雖然,我們之間的團結、連結或者情感很薄弱,但在一連串的尋找中,我還是找到了台灣大學作為一個有內涵集體的象徵。我們不急於填充或尋找這個集體意識的內涵,也許在我們輕聲對學校說「生日快樂」的同時,我們就充實了些許。
我們要大學幹麻?!
我們要大學幹麻?!
文/孫有蓉(發表於第十三期意識報)
科技快速竄發的幾十年來,電腦成為高度發展社會全面性的媒介,為了進入新媒體,讓自己重新接觸世界,知識的本質毅然改變成為可在科技和網路上流動的訊息。進入符碼世界後,知識被儲存、累積、交換,產生了資本所擁有的條件而進入商品圈。在知識商品化後,對力倡教育知識、研究探求真理的大學首當其衝,紛紛有了職業訓練所的風貌。如果在大環境的條件下,我們所需要的是職業訓練所而非專研知識的大學,那為何不撤銷所有大學改成一間間職業訓練所?我們要大學幹麻?如果我們肯定了大學存在的必要,那大學在這個社會上又可以扮演什麼角色?
雖然知識大量的符碼化,我想我們還是很難找到任何機構知識密度超過大學,可以有大量的學生、大量的學者教授密集地研究,實驗、撰寫論文,高度有效率地產出知識,在這樣的條件下,知識重要的發源地還是大學,也被大學定義。何況,知識轉變成流通、交換的訊息後,有價值的就不再是訊息本身,而是我們能夠如何重組訊息、如何創意、如何用已存在的資訊轉換為新穎的商品,知識必須不斷地創新,不斷演進,因為知識一定被局限、被僵化固定,陷入不斷複製的停滯階段,社會也跟著不再前進。(請見第十一刊意識報言論自由憑什麼)在這樣的論說下,大學似乎又找回了存在的意義。
我們要怎樣的大學
近年來一系列調漲學費的風波,我聽到了對於大學的兩種想像:面對到調漲學費的時刻,就會有人極力倡導大學應該要機會平等,人人都有權利接受高等教育。另一方面,隨著政府給予國立大學的經費逐漸減少,以台大來說,政府所正常給予的經費只剩下總經費的百分之三十,而我們不斷地看到大學和企業合作,學校資源用以營利的比率逐漸升高,而政府老是提著五年五百億諸如此類的大餅,剝奪大學自主,要所有大學乖乖聽話。「政府抽手、大學法人化」呼聲在及。
難道這兩種呼聲沒有道理嗎?難道他們不是衝著正義?在大聲疾呼、憤憤不平的同時我們卻沒有發現,這兩種說法有著相衝突的想法、相衝突的概念,更有著相衝突的結果。政府沒有大框架的論述,一味地左右討好,而我們這些首當其衝的受教育者又怎能以眼下片面的利益片面地主張著「高等教育普遍化」與「大學法人化」?
「高等教育普遍化」與「大學法人化」到底存在著怎麼樣的內在衝突?事實上,這兩種說法完全由兩套互相扞格的思維邏輯所衍生,一種主張著社會擁有強烈共識,偏向社會主義國家的思維邏輯;另一種主張傾向於政府完全撤手,在經濟的運作下促進競爭力與大學自主。
大學的緣起,是較相近於法人組織的。中世紀後期,歐洲同業手工業者開始組織成行會來保護貿易和要求財產權,經濟活動與財產不被封建貴族控制,而行會中除了非常有組織的保護,更有完善的藝徒教育制度,培訓學生、評審技能程度、各等級資格等等。受到了行會制度的影響,學者也聯合起來組織了行會形式的組織來保護自己的權利,最後發展成為大學組織。這樣的組織以行會的模樣出現就是要將政治權力的影響革除在外,但這並無法直接推論出:因為在這時代我們也必須把政治權力革除在外所以大學應該法人化。
教育本身就是一種權力。社會學家涂爾幹提出了一種很引人入勝的想法:教育本身並非單純只為了增長知識或者技能,教育最重要的一部分是要人進入社會,進入社會已形成的共識,讓兒童在長大後能夠適恰地融入社會,認同社會所認同,遵守社會所令其遵守。並非教育決定了社會需要些什麼,而是社會決定需要教育些什麼內容。這並非什麼陰謀論式的闡述方式,涂爾幹認為社會沒有團結根本不可能存在,而團結除了在經濟上的分工強化了團結,社會的共識也是維繫團結且讓社會成員為了團體願意犧牲小我成全社會的必要條件,就算在看似經濟完全接手政府權力的現在,共同意識還是以一種潛性規則的模樣,讓我們不知不覺地遵守著社會規範。所以我們國小、國中、高中以來,老師對我們影響,尤其對我們行為、思維模式的影響突兀地巨大,不僅僅只是因為大家都恰巧地碰上了影響人深遠的好老師。
但到了大學教育,如果不以國民教育或者普遍教育來看待它,大學教育本來的目的並不在形塑社會共識或讓個人順利地被吸納入社會,但在一個經濟分化如此專業的社會中,每一個社會團體的行動都如同千一髮動全身般地影響著社會整體,大學教育不可能完全獨立於社會,沒有任何社會規範、社會意識的沾染。就算如此,大學本來是追求真理的。
兩種教育邏輯的典型
幾年前,台灣吹起了一陣北歐的風,但這陣風本身充滿了一個社群對自己的驕傲與滿滿的期許。請原諒我的不足,讓我撇開北歐成為現在社會福利國家的歷史與脈絡,直接從北歐的高等教育性質談起。北歐福利國家給大家的基本印象「從搖籃到墳墓」不是沒有原因,以瑞典為例,瑞典從小學教育一路到大學教育所有公民都不需負擔學費。從1950年代一直到1989年,各個高等教育所設置的科系與教學計畫都還是全權由瑞典教育部負責制定。
「小學到大學教育全額免費」對於主張高等教育機會平等的人來說多麼誘人,但我們沒看清楚的是,這個完全由政府所提供的教育體系中,高等教育也成為國民教育性質的一環。既然有著國民教育的性質,以瑞典為例,整個高等教育體系一直到最近二十年才開始讓學校有一點自主性,否則整個政府囊闊了整體的教育內容與計畫。為什麼福利國家政府提供了整套的國民教育呢?福利國家眾所皆知的特色有幾個,其中最典型的即賦稅特高與政府照顧周詳,而到底什麼樣的動力才能讓公民接受超過百分之五十的賦稅呢?
在一個高度專業化的社會中,因為分工所帶動的社會團結、協作和運轉應該超過由整體社群形成共識所促使的團結,讓我們看看幾個經濟高度發展的國家即可發現,整個國家時常很難擁有一致的共識讓我們團結在一起達成什麼樣的目標,社會中的分工與專業化已經順利地支配著大部分社會活動。要打破這樣經濟的思維邏輯,一個社會需要達成堅不可移的共識,讓資源以另一種模式進行分配。要維護這樣的社會共識,教育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對社會進行再生產,而這種在生產過程可以保持社會現有的運作機制,讓學生繼續當學生,長大後自然地在社會當中找到了已經被確立的職業,維繫社會現在的運作。對於強調社會共識的福利國家,教育對於國家來說當然是必不可少的一環,所有國民從小到大的所有教育不僅教授技能、知識、就業,更不斷地強化著這些未來行使權利公民的社會共識。所以,在這樣的社會中,如果沒有夠強烈的社會共識來維持整個社會朝向共同方向,如同瑞典般的教育體系很容易被政治惡意地侵犯,並藉由政治的力量形塑出另一種共識來達成私人利益。
簡單總結將高等教育國民教育化的思維邏輯,教育的整體除了培養國家所需人才與專業,更為了維護整體社會所形成的共識,讓進入社會的公民自然而然地接受整個社會所決定的走向,比如說高賦稅資源分享的觀念。政府全力支持教育,但同時也完全介入教育,而在社會已達成共識接受高稅率、政府執行資源重分配,也需要教育來讓共識不斷成為共識。
另一思考邏輯較偏向資本主義社會。雖然在這些社會中,大學以下教育還是受政府支配作為形塑兒童社會相關意識的媒介,讓兒童長大後順利進入社會並認同社會規範,但大學教育事實上是中世紀行會的再進化版本。大學是一個研究機構,是一個發展知識的場所。這麼說的話,那不是應該只有私立大學而沒有公立大學嗎?整體社會的公平與正義,所反映出的階級與對立最與社會的安定息息相關,在資本主義反省過其競爭邏輯後,這樣的特徵愈來愈明顯,國家適時地必須介入資源分配,消除社會階級的僵固,所以在這樣的脈絡中有了公立大學來保障所有有意願讀大學都有管道獲得機會求取知識。在這樣的氛圍中,私立大學的校長扮演著經理人的角色,擔起募款與增進資源的責任,與我們傳統以來文人風範的校長形象有很大的差距。
為什麼不提出論述
台灣現行的教育制度,尤其是高等教育制度擺盪在兩種思維邏輯間不斷地累積著衝突與矛盾,政府對國家教育沒有有系統且一致的想法,遇到主張衝突或者每一種呼聲都予以模糊的回應。為什麼不提出論述?為什麼不和人民對話,告訴大家我們擁有什麼樣的教育目標,希望藉由什麼樣的方法達成如此的教育目標。當我搜索此篇文章資料時,我看到許多出國調查教育制度的報告,一份瑞典、芬蘭的報告的心得與建議中寫道:近年瑞典因為被英美所影響,讓學校享有更多自主,所以政府對大學的管理由政府控制模式轉為政府監督模式,逐步將大量的評鑑和監督權力下放給中間機構來承擔,如高等教育督學署等。也就是這些改革,使得瑞典高等教育雖然是完全義務教育,但還是能保持很好的教學品質。這相當值得台灣教育學習和借鏡。我們的高等教育制度就在政府一邊抽手,硬逼著大學法人化的同時用著福利國家模式的評鑑邏輯。而我們到底要在這種錯置中無憂無慮地生活多久,又忍受多久?
後現代狀況--知識報告 經典介紹
後現代狀況—知識報告
文/孫有蓉(發表於第十二期意識報)
「後現代」一直是個謎樣的字眼,除了幾個常見的用語,混亂、錯置、多元、大敘事崩毀,後現代相關討論就如這些特性般盤雜多元。後現代狀況—關於知識的報告一書中,作者佛朗索瓦˙李奧塔並沒有針對「後現代」本身的定義與起源作詳細的討論;在本書中,李奧塔希望透過語言的角色來研究當時(六零年代)高科技社會中的知識狀況,而他簡單地將這種狀況定義為「後現代」。
「當許多社會進入我們通稱的後工業時代,許多文化進入我們所謂的後現代化時,知識的地位已然變遷。」(p.34)我們可以深刻地感受到,在過去幾十年中,和語言有著密切關係的資訊、傳播、翻譯、電腦語言等…,成了尖端科技不斷地擴大,在這些科技的變革下,必然也衝擊著和語言亦有著密切關係的知識。環境普遍發生改變後,知識的本質不隨之改變就無法在新環境中生存下去,既然科技將環境轉換為大量資訊訊息的流竄,知識也只有將自身轉變為大量的資訊與訊息才能夠重新進入各種新的媒體、媒介來”接近世界”,變成可運用的資料。李奧塔認為我們甚至可以預言:「在知識構成體系內部,任何不能轉化輸送的事物,都將被淘汰。一切研究結果都必然轉化成電腦語言,而這又必定會決定並引發出新的研究方向。」 (p.35)在這電腦已然成為霸權的條件下,所有的知識生產,知識創造者和應用者都必須具備將知識轉換為電腦語言的工具與技巧,讓訊息變成可儲存、可累積、可利用的資料,也因此,知識創造者和知識使用者間的交往模式漸漸具有了商品生產者和消費者間供需模式的特性。這種特性標示著,大量的知識將為了銷售而生產,多數人不再為了知識而知識,而知識本身漸漸失去了我們眼中的”傳統價值”。
經濟與科技不斷的提升不僅僅造成我們不再為了知識而知識,知識商品化後,首當其衝的就是「國家」。自古至今,國家一直扮演著學問的生產與支配角色,但在高科技知識商品化的社會中,人們開始發現只有在大量的資訊如資金般快速流通循環時社會才存在並且進步。溝通透明化的意識形態和知識的商品化同時並進,就如同經濟上,人們開始發現「國家」就是讓資訊曖昧不明、充滿雜音的原因。由此可見,在經濟勢力與國家勢力間出現了一種新危機。
表徵與敘述
這本書採取了語言哲學的徑入來研究在上述科技社會條件下的知識狀態,為了讓讀者更容易進入討論,在此先對語言哲學的起源與發展做一點概述。
在十九、二十世紀,哲學家意識到我們的思緒、知識對世界的認知都透過語言的形式顯現,並且相信在語言、思想與世界間有著相似的邏輯結構,一旦我們分析了語言中的邏輯結構,也許我們就可以理解思想與世界。在語言分析的影響下,整個十九、二十世紀的哲學問題整個轉向語言,並發展成分析哲學。在歷史上,我們稱作語言學轉向。
從古希臘時代至今,就有著兩種呈現知識的方法:表徵(representing)與敘述(narrative)。這問題的癥結點在於,用什麼方法來表達才能讓我們所要表達的內容被認肯為真呢?簡單來說,表徵與敘述可以用科學和論述來理解,而這兩者間爭論持之已久,科學主張將所謂”事實”呈現,不透過語言就可以宣稱此事物為真,簡單來說就是:並非我可證明某一事實,因為事實就如我所說的;而是”只要我能提出證明,人們就可認為事實正像我所說的那樣”。而敘述性知識及其知識內容以語言的論述為主體,就連社會科學都不能夠稱作科學性知識,因為社會科學的知識內容無法反覆實證,必須透過語言論述過去事件作為理論依據(尚不可稱做證據)。不管是哪一種方法,所有的知識、規範、權力…,所有我們可以想到的任何內容,只要能夠在社會(社群)中存在就要面臨「合法化」的問題。而所謂「合法化」問題要討論的就是,對象如何被社會(社群)承認、認可,並非定訂法條後所產生的合法性,而法條背後的合法性事實上就必須奠基於社群對此對象的合法化。在此,李奧塔提出了兩個例子:一為,立法者被認可具有權力去頒布一條法律,並使之成為系列規範。另一為,科學知識的合法化,某科學家所提出之聲明被科學社群認可成為科學知識(也就是一種陳述要透過什麼才能滿足其必須要的為真條件)。多數人一定會感到狐疑,科學知識難道有被認可與否的問題嗎?所謂客觀的科學知識難道不是只要提出且被驗證就一定必須被接受的嗎?這就是我們上述兩類型知識間產生衝突之處。科學一直以來是以表徵(直接呈現現象、作用、結果)的方式來彰顯;而我們也都知道科學是透過特定的法則、規則來探詢真知,所以它必然面對這樣的質疑:「為什麼運這套規則(法則)所得到的結果就是真知呢?」面對這樣的挑戰,科學要使自己知識合法化一直以來採取了後設(meta-narrative),再度訴諸敘述的方法來合法化自己的知識。簡單來說,即以論述來取得科學表徵性知識所運用法則的認可。從上可見,科學和規範;決定「What is true」和「What is right」的兩種權力間有著不可分割的重要關係。
合法化問題
上文可見,所有知識、所有社會中的規範都必須面對合法化的問題,而每個時代中都出現了一個大敘事(grand narration)來講述所有的小敘事並給予所有知識與規範合法性,就像我們講了一個大故事,這個大故事是所有小故事的故事,來講這是個怎麼樣的時代、有著怎麼樣的規範、有著怎麼樣知識體系下扮演著固定角色的人們。一個大敘事通常都和權力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就如上文所說的,決定什麼為真和決定什麼為正義的權力間有著不可分割的關係。
後現代在李奧塔的定義中就是對後設(大敘事)的質疑,在這樣的環境下我們不再能夠擁有一個大故事來講所有的小故事,多元的敘事與敘事方式讓我們無法產生一個大敘事來作為所有小敘事的敘事。如果後現代就是對後設的質疑,那知識的合法性就成為後現代知識狀況中最主要的問題,知識面對了另一種的合法化問題,它不再單靠一個大敘事便能取得對整個社群、整個社會、甚至整個文明的合法化,反過來說,在李奧塔所處的高度發展的六零年代,知識的問題已經反過來揭示知識和權力不過事一個問題的兩面:「誰決定知識為何?誰又知道應該決定什麼?在這個電腦化的時代裡,知識問題愈來愈趨近政府支配問題。」(「問題」一詞在中文中有歧義,英文的question和problem皆翻作”問題”,此之” 問題”為後者,意指我們可以感受到知識為何不再是單純真理與否的問題,而和政府的支配相關。)
語言遊戲
在大敘事崩解後,李奧塔提出了維根斯坦「語言遊戲」的概念來解釋並試圖解決後現代知識的合法化問題。語言遊戲最初被維根斯坦提出用來理解語言中「意義」並非單一,不僅隨著脈絡不同而不同,更隨著文化與生活方式不同而不同。這樣的概念乍看並不難理解,但隨著意義的不同,對於真偽理解必然會有所不同,就像信奉科學的人看見牆上倒貼著的「財」字認為迷信、不真實;但這張倒貼著的紅紙對老一輩的人不僅代表著完全不同的意義,更認為其為真實的期許與祈求。
李奧塔認為,在高度發展的社會中,社會也高度分工,高度分工意味著高度的專業化,而高度專業化也代表著開始形成了明顯不同的社群。他將維根斯坦語言遊戲的概念具體化,主張社群會形成一個個不同的語言遊戲,而語言遊戲的概念在於規則的不同(運用語言與語言所代表意義的不同),這些不同的社群最初可能是同行間、同學術專業間所形成的,並且同一種職業中還可以形成非常多不同的語言遊戲;隨著不同語言遊戲在同一個場域中(可能是職業場域、專業領域、機構)互相的交往,漸漸會有一個語言遊戲取得權威並且變成這個場域中的傳統,要進入這個場域的都要遵守這套語言遊戲下的規則,也變成了這個領域的進入門檻。在高度專業化社會中形成了許多李奧塔意義下的「語言遊戲」,(雖然可以直接以每一個專業或內部有特殊關係的群體(如軍隊)來理解,但這樣的理解是將語言遊戲更侷限下的理解),因為彼此間有著不同的言語規則,各個社會領域的進入門檻也跟著變多,導致大敘事不可能在形成,剩下眾多的小敘事(不同的語言遊戲),各個小敘事或語言遊戲間不可共量(incommensurable),不可比較、沒有高下。
教育
在這樣科技高度發展的社會中,加上知識必須使自己符碼化,轉換為電腦語言才能夠用新的媒介接觸世界,但轉變為訊息後,知識就開始可以儲存、大量流通讓訊息被運用,所以產生了商品的性質。間接地,教授知識與學習知識間也產生了商品交易的關係,實作性(實用性)就變成了知識所面對的新挑戰。而知識的整體性質轉變,影響最深刻且最必須討論的就是教育,而且其影響專注於高等教育整體性質、扮演角色、內部邏輯。
教育部分的討論之所以鎖定在高等教育,也就是大學教育,因為從小學到高中的這段教育性質並不在於發展知識,而是累積知識,教師所扮演的角色相對也不同,在中小學中,教師所扮演的是規範的角色,因為在知識內容的累積不足以讓我們有能力自行探尋知識時,除了學習固定內容的知識片斷與資料,最重要的其實是如何以群體生活,也就是學習個人在群體中的規範。而大學教育,以李奧塔的觀點而言,大學曾經是對於「敘事」的壟斷,也就是整體對於社會、世界的論述是由大學這個社群所決定的。但在後現代的時代中,對於歷史、社會、世界的唯一論述都不復存在,在多元的精神下,所有人都取得了「敘述」的資格;雖然大學不復壟斷對於敘事的權威,並且在知識上漸漸成為商品、職業與技術的交換,但大學還是社會上主導知識的場域,所以整體大學在各種語言遊戲中所著重的是「敘述」(理論基礎)而非「表徵」(例如實驗、操作)。
在所有人都有權力對社會、現象、世界做出論述後,要讓論述成為知識所依賴的是知識的表演性,在這個表演性下取得公眾性與權威的就成為知識。也許很多人很難想像知識的決定是在於他的表演性,認為知識必然是世界的真理不容其他因素改變它作為知識的地位,但我們相同在這個時代也意識到,科學中相同的現象擁有許多不同的理論解釋,而科學家所追求的已不再是「真」的理論而是解釋能力與範圍更廣大的理論。其它敘述性知識更不需贅述。
大學成為職業訓練所
在知識內容帶有商品化後,社會開始傾向以操作效果作為判斷事物的準則,但如果一個社會體系,操作效果完全是其判斷物質的準則,那麼高等教育就變成了社會體系中的一種次級體系,同樣以操作效果作為判斷準則。既然達到操作效果是人們最高的目標,那麼這樣的目標理所當然地成為大學對整個社會的最大貢獻,希望大學教育伴隨著高等教育的創造性功能,也創造出維持社會體系所必須的技術。在這樣的前提下,高等學術的功能被劃約為服務功能,簡單來說,大學變成了職業訓練所。
在職業訓練功能方面:高等教育依舊從青年精英份子著手,傳達給他們各種職業所必備的能力。另一種則通過各種途徑,以相同的培訓方式,將他們培養呈新科技知識領域中的聆聽者。除去對這些專業知識分子還有技術知識分子的複製,剩下受大學教育的青年,都可以說是失業者。(p150)如果高等教育已經被環境影響變成職業訓練所,那高等學術究竟展現了什麼?當教育變成了競賽,那是否我們所展現的就完全只是功利的眼光?雖然環境已經讓高等教育變成一場競賽,但在這場競賽中,誰擁有最完整的資訊過程,誰擁有最好的操作效果都不依賴去學習方法來獲得更多訊息,而是誰能夠用新的方法重組這些訊息,確切的說,就是將所有獲得的資訊重新編碼。這種將零散的訊息還原為獨立知識的能力、將資訊系統化並能清楚表達的能力被李奧塔稱作「想像力」,而想像力的特質就在於重組的速度。所以教育部應該只著眼於技術的訓練,同時應該重視技術的發展,也就是培養訊息重組的能力。
後現代知識的合法化—悖謬邏輯
在大敘事全面崩潰後,不再有一種敘述能夠將所有小敘事系統且一致地囊闊起來,各個領域所產生的語言遊戲包含了不同的價值觀,不同對於真偽的認定,不同的規則,彼此間互相重疊,互相矛盾,但同時彼此間不可比較也不能分高下。在這樣的知識狀況中,語言遊戲的目的不再是追求對於真理的共識,而是由繁雜、差異、不穩定的悖謬邏輯取代,而所謂悖謬邏輯即打破「同一」(identity),強調「差異」與「不穩定」,知識的合法化不再是專家所給的論述,而是在一個紛雜的敘述中對於各種敘述的寬容。
後記
知識,在這個時代隨著社會條件改變了。但人們總是懷念著過去知識的偉大與光輝,表面上唾棄著那膚淺狹窄的功利眼光,背地裡還是暗暗盤算著利益得失。這不是人們的錯,由李奧塔的後現代狀況中我們可以看到,當承載知識的媒介已經變成了符碼,知識的本質已經因此必須同資本般,可以儲存、累積、交換,不可阻擋的,知識已經成了資金的一種進入了商品的行列。詩人們寫著哀掉崇高知識解放人類的詩篇,浪子過著流浪漢般的生活,鄙棄一切世俗價值,要去彰顯知識的不可符碼化。最終,詩人成了小丑,浪子成了街屍,公事包中的筆記型電腦抓緊著知識的0與1代碼掌握了世界。我們不該去阻擋、否認社會條件所推演的歷史,但我們可以為它在這特定的條件下開創未來,再怎麼唯物史觀如馬克思,也從未否認人類主體性的力量。
教育半偏遠--淺談大南埔教育狀況
教育半偏遠
文/孫有蓉、蕭遠(發表於第十一期意識報)
在三天的精采、豐富、活躍且充滿活動力觀察實錄後,我們要端出我們在這些玩樂背後挖掘出的新辭彙—「半偏遠教育」。當我們訪談了當地國小,南埔國小一位資歷兩年的
在老師的這番話後,意識報大南埔教育議題小組發現「偏遠中的不偏遠」成了當地整體教育現象一個很重要的解釋概念,並開始分析我們這兩天來觀察到小孩們的行為模式。當我們一剛接觸這一大群的小孩時,小朋友熱烈地玩著遊戲王卡,討論著神奇寶貝,蒐集著神奇寶貝卡;這和我印象中的都市小孩完全沒有兩樣,讓我非常失望並且覺得這次的教育議題必定無法在其中找到此地的特殊性與有普遍性的問題。但這群孩子就像呼嘯打轉的龍捲風,在我們刺探性地尋找鄉村的影子時馬上引領我們滿山遍野地跑,繞過一個個秘密基地,活抓起一隻隻甲蟲(獨角仙、鍬形蟲、叩頭蟲、大圓翅鍬形蟲…)、蟬蛻、青蛙、蜥蜴,輕易地辨別美之生物的名稱與有毒與否的能力讓我們驚嘆又開心。簡單來說,這些小朋友在遊戲與活動模式中同時藏著都市和鄉村有的特色。在文章後面會詳細提出分析與論述。
成因
南埔國小任教十年的
在地理上,一個曾因交通而繁華然後沒落的鄉鎮在地理上、交通上當然並非實質上的偏遠或者交通不便。然而所有曾經盛極一時的經濟作物都已不復存在,大南埔留在當地的老年人口主要還是以務農為主,而且因為人力不足與政府的推動休耕,連綿的農田常常大多處於休耕狀態,城鎮因此失去了自己的機能。因為當地不存在任何一種產業可以支撐起一定份量的職業結構,產生不出足夠的工作來提供居民在當地工作以維持生活,造成人口大量外流並且老化,從前相對便利的道路反而成了目送外移者的儀杖。當地的歷史地位、地理條件和這個鄉鎮本身的城市機能變遷主導了半偏遠的形成,而這樣的半偏遠特性又為當地的教育帶來許多連帶的問題與特質,這些條件深深影響大南埔當地教育狀況與人地認同關係。
隔代教養與單親家庭
由於半偏遠的位置關係,使得以往因交通開發的路線同時造成了人口外流,大南埔社區中壯年人口在平常工作日,甚至假日,都不甚出現於大南埔地區。在我們駐於大南埔的數日中,老人及幼童竟構成了社區的主要分子。而幼童的年齡層,集中在小學學齡的階段。
因如此社區居民組合,據我們的觀察及當地人所述,相較於都市,當地小孩的撫養方式,隔代教養(即由祖父母擔任主要撫養者)及單親家庭特別多。構成當地特殊的家庭教育方式。
由於青年人口外出工作的關係,使青年父母無力在平時對子女時時加以照顧,使當地隔代教養特別的普遍。另一方面,在大南埔社區,單親家庭出現的數量也偏高(這亦可能與放任教養下,年輕學子對於生涯規劃的認知不足有關)。在大南埔,據在當地小學任教的古花容教師所言,有相當程度未婚懷孕的現象,且這些青年男女對於未來如何擔當扶養工作並沒有很深的認識。故發現有小孩之後拋棄子女及伴侶的現象,常伴隨未婚懷孕出現。在此情況之下,單親家庭有之,將小孩丟給父母扶養的隔代教養亦有之,構成當地的某部份的家庭型態。
隔代與單親的影響
在隔代教養的教育方式下,可觀察到,這些祖父母對幼童的教育方式較為放任,甚至寵溺。一方面是由於年老體力不比青年;更重要的是,據當地幾個老年人表示,隔代的關係,不若直接親子有那麼強的責任心及各方面的要求,故在教育方式上形成我們眼中的放任現象。單親家庭亦同,對於小孩較無餘力加以照顧,放任其行的現象同樣存在。
在我們大南埔觀察的數天中,可以發現許多與上述家庭特性相關的現象。
其一是小孩活動的範圍很大,整個社區巷弄間,甚至附近的山林,都是活動的範圍。對於小孩的行蹤,家長們似乎不很在意,常可見到一群小孩蜂擁到山中,到別人家中等等而不需向家長報備。
其二,因家長的餘力不足(如單親或老年),當地的小孩常常必須要幫忙處理家中的事務(如煮飯,帶小孩),且份量頗不輕。當地的
其三是當地小孩常常依賴其他方式獲得家庭原本應提供的照顧。在大南埔,從國小開始就補習的案例不少,平均約占總學生的兩到三成。但與一般補習不同的是,補習的性質多為安親,以代為照顧小孩為其主要目的。補習的時間彈性,從早到晚都有,可能一補就是好幾個小時,可彌補家長時間不足的缺憾。此外,學校老師也負擔了更多輔導與教育的責任。南埔國小
多元化的娛樂型態
在我們數日的觀察中,可以發現半偏遠的位置,影響到小孩的娛樂型態。
在曾經繁榮過又沒落過,交通上便利確非必經之地的大南埔,小孩的娛樂模式可說是都市與山林的交會。因為以往曾經有都市繁華的經驗,以及以往已經建立的交通路線,使當地小孩與都市小孩一樣,資訊取得便利,商品化的娛樂活動也可進入。他們會玩神奇寶貝牌、電腦遊戲、桌上遊戲、也懂都市發明的團康活動,似與都市小孩的娛樂活動無別。但是,他們的娛樂,一定是成群結伴,鄰里小孩彼此相當熟識,總是集體行動,就算是都市的娛樂活動,也是以類似鄉村山林那種一群小孩玩在一起的方式來進行。因此,是以集體方式從事都市個體進行的活動。
活動也不僅限於上述,更有許多需要山林環境配合才可進行的活動,如集體登山玩耍,捕捉昆蟲,甚至是在野外經營自己的「秘密基地」,這些都是都市小孩無法從事的遊戲。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當地小孩會用電腦,但是電腦對他們的吸引力並不像都市來的強。甚至他們也不太玩線上遊戲,都是以單機的flash遊戲為主,可能表示電腦也只是他們多元的娛樂之一,替代娛樂有更多更多;亦有可能是線上遊戲無法以集體同樂的形式進行,故較不流行。
結語
從位置上的半偏遠,可窺當地幼童生活圈之一斑。無論是娛樂型態,抑或是小孩的日常生活,均受此因素之影響。歷史的轉折,構成當地位置上的遷移,進而影響到現在生活在這塊土地了人們,正式大南埔社區居民的寫照。
學術自由,憑什麼?
學術自由,憑什麼?
文/孫有蓉(發表於第十期意識報)
言論自由在七八零年代時曾經是熱血激盪的口號;大學,或者大學生,搖身變成了維護言論,抵抗政府霸權的象徵。在二三十年後的今日,言論自由和已經打開大門迎接大眾,沒有報禁、刊物沒有審核制度,網路快速地將所有人的嬉笑怒罵傳到各個角落。除了在法庭上看到有人將言論自由被當作”民事訴訟”中的擋箭牌,和在電影中當作警醒的題材,言論,原則上已經完全自由。
今天的大學,今天的社會,雖然處在言論完全開放的處境下,但我們對於語言的表達也隨便了。雖然我們擁有滿山遍野的部落格和網頁,我們擁有最便利且最普遍的媒介,我們擁有最即時的新聞媒體和眾多評論節目,但同時我們也發現能夠陣陣有聲的事實分析與侃侃而談的代表性論述變的屈指可數。漫遊部落格與論壇,甚至到充滿了專家學者名號的政治評論節目,我們會發現不管是市井小民還是名牌上寫著某某專家與某某學者的發言人/發表人,個人意見的闡述都還是壓倒性地多過了”專業的”、”學術的”與客觀的事實與論述。隨著知識不斷地商品化,大學漸漸從學術的殿堂變成職業訓練所,無法做為職業訓練的科系只好誇口著自己尚未變成學店。既然知識變成了商品,大學主要為了就業,那言論自由的意義到了現在是否只在於保障利益交換的順暢與可能性,或者,它還擁有其他意義?這要從社會講起。
進步、知識與語言
每個社會都必然追求安定和富足,或更籠統地說,追求進步。而求進步無疑要透過知識來追尋,所以在這之中,知識就變成其中不可或缺的角色。知識作為哲學討論了千年以來的熱門話題,在二十世紀時一些著名的哲學家,如佛列格、羅素、維根斯坦,將所有的哲學問題轉向到語言上,因為我們可以發現不僅藉由溝通,就連我們的思緒也是藉由語言的形式呈現,所以這些哲學家們認為在語言、思想和世界間有著相似的邏輯結構。如果知識的問題也回到了語言上,那我們就要問,為什麼語言能夠形成知識,或者語言如何使知識可能?現代哲學家弗朗索瓦˙李奧塔的《後現代狀況》一書中就援引了維根斯坦語言遊戲的概念來說明語言和知識間的關係。我們並沒有一套絕對、正確的規則來運用語言,所以話語的意義和話語的真實都不在於與世界事實的對應,若意義只在於與事實的對應,那所有漫談虛幻世界的奇幻故事、電動玩具的虛擬世界或者傳說神話都變成了不具意義的話語。這不是我們所能接受的。
語言遊戲
維根斯坦提出「語言遊戲」(language game)的概念,讓我們了解語言(作為廣義的語言)的運用因為各種不同的環境和用途,語言就像是一套套不同的遊戲,而這其中的重點在於,每個遊戲有不同的規則,而這些規則來自於被運用的環境與社群。以此可見,就算我們所運用的是同一種語言(如中文),每個不同的群體還是會發展出不同運用語言的模式,在大家生活中最容易理解的也許是對於線上遊戲世界社群所用的語言。讓我們將語言遊戲的概念縮小變成一種社群所產生在語言上的剪影,也就是他認為在不同的社群中,會自己形成自己的語言遊戲,就像在科學中會有自己的語言遊戲、法律中有自己的語言遊戲…等等。而每個領域所產生的語言遊戲雖然自內形成了自己的體系,有自己運用語言的規則,但是同時因為知識的合法性,所以這些不同的語言遊戲必須想辦法用敘述而非表徵的方式來證成自己的知識合法性。
知識在各種不同的語言遊戲中被論述出來,但是否代表因為各自屬於不同的語言遊戲,讓我們一方面在一個語言遊戲的進入上因產生困難而知識和思想被某個語言遊戲限制或規範,另一方面在某個語言遊戲形成較有系統或較有權威時,也就是當某個語言遊戲可以壟斷那個領域的知識,那個領域的知識都必須用某語言遊戲當作語言時,在這個語言遊戲內就會產生傳統,而傳統所代表的即是:在這個已經在知識上具有權威的語言遊戲中有某些陳述、語言規則、價值是被固定下來,比如說法律的相關知識已經在法律社群中形成出一種具有權威的語言遊戲,所以某些用語一定要這般而非其他;在軍中當長官給予命令,下級只會說:「是的,長官」而不會說「可是我有什麼困難」。
這是否代表在這些語言遊戲之中已經不能夠擁有其他可能?或是我們必然得在進入這些語言遊戲或遵守這套語言遊戲的規則後,我們才可以宣稱獲取知識?或者這樣的狀態是無可改變更是不可改變的?
語言遊戲vs.言論自由vs.社會進步
當我們無法對某個領域發言、提問、質疑,在軍隊中永遠不可以情相願、在教室中遠永不可以反駁老師…這樣對於思想或者言論的限制馬上就造成知識的停滯。因為知識是辨證、批判的,墨守成規就會變成教條,而教條是與知識對立的,所以如果我們無法在現存壟斷某個領域知識的語言遊戲之外用自己的語言遊戲對這個領域發表言論,代表這個領域的知識被認定擁有一個完全已經固定的內容,而這個內容是完全不能被質疑與被挑戰的。就算是當代的自然科學都無法宣稱自己的知識內容是絕對正確且不會有更動的,而有限的人類也不可能絕對地掌握宇宙的知識。如此一來就可以論證,人是無法宣稱哪一個領域的知識已經是固定而不可能有任何改變了,因為無法讓思想產生辯證,知識就不會進步。就像如果沒有第一個人打破某個領域的語言遊戲,例如反抗在軍隊中任何命令都要大聲答應,我們就無法發現更進一步的價值,比如說反抗權威的精神,而知識無法進步,整體社會就不可能提升甚至維持。
重新整理一遍這一個段落的論述,可以簡單地歸納為:一個社會要生存下去必然要追求進步,而社會整體的進步,不管是社會安定上的進步、社會經濟上的進步還是社會價值上的進步,都要透過知識才能夠提升;而知識的提升只有在辯證的場域中才可能發展,而任何的守舊、傳統都會是對於知識造成限制的因素,所以在每個時代中,言論自由的保護與爭取是必然的。因為只要社會成員發覺領導者無法讓社會進步,就會推翻具有權威的語言遊戲,辯證舊有的知識內容以求進步。
保守與進步間的弔詭
我們可以發現一個弔詭之處,一個社會若永遠處在不斷地辯證與革命中,這個社會將動盪不安,反而無法追求社會進步。因為每一個人說的話和這些話語的力量和影響都完全相同,而沒有誰擁有權威,則社會無法有共同意志,而沒有共同意志一個社會就無法構成凝聚。但反過來,在一個社會有了權威,有了傳統,有了壟斷知識的語言遊戲後,知識和思想又受到限制而無法進步了。這樣的弔詭是如何產生的呢?
事實上,知識的革新與傳統的建立所維繫的是兩種完全不同的面向,就單單從知識面來討論,任何的傳統或想當然耳的概念都是限制知識進步的阻力,因為無條件預設了一些前提作為假設。但由實踐(pragmatic)的角度來討論,一個社會要組成並且共同運作,那就會產生出社會中的權威(領導者),而這個社會中也必然要有「共同意志」來維繫一個社會的聯結;此外,因為一個社會不可能所有成員擁有相同的知識水準,但為了將知識運用以促進社會富足進步,在運用上就漸漸由經驗堆壘出傳統,而傳統一方面保障既得知識者的權威,另一方面讓學習上、運作上也更加效率。
言論自由,憑什麼?
重新回到最初的問題,既然在這個時代言論自由已經開放了,雖然看似流言遍行而積極論述被掩蓋,但一再地提起言論自由是否已經多此一舉?雖然論述了言論自由的重要性,但言論自由已經全面開放了,有什麼好擔心的呢?上述引用了維根斯坦語言遊戲的概念,我們可以發覺語言在使用的傳統中就會產生潛在的規則與限制,所以對於言論自由的限制問題不再是來自公權力或者外力,而是來自社群所產生的潛規則。在哲學家,李奧塔的論述中,大學是唯一一個每一個語言遊戲都平起平坐的場域,因為只有這個場域知識不是單項地灌輸,因為不存在利益交換,而只有對於求真上的辯證,所以在這個地方沒有一套小群體玩的語言遊戲能夠不被辯證地產生無法動搖的權威,雖然今日的大學看似充滿了利益交換,但我們仍應該保留求真的辯證態度,不讓傳統、習慣、規範在語言中所形成的潛規則禁錮了知識的脈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