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行政中立(刊載於新新聞第1171刊)
文/孫有蓉
立法院於五月底通過,將於十二月施行之「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因涉及將公立機構之學術工作者納入此法適用範圍,限制公立機構學術工作者不得參與集會、連署…等政治活動,而引發學界眾多反彈。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行政中立法)立法旨於,避免公務人員將國家行政資源用於私人、利益團體、黨派利益之上,因而訂定此法要求公務人員立場超然,行政中立。由於現代國家之民主政治與政黨政治、公務人員之官僚體系如影隨形,為了避免「獲勝者分贓」的弊端,影響到日常行政,立此法以規範公務人員「行政」必須超然中立。
此次修法爭議並非在於「公務人員行政中立」的概念受到挑戰,而是「公務人員」的界定上,與對公務人員之明文限制上,引起侵犯學術自由之疑慮。然而,這次修訂的「行政中立法」界定公務人員為:「指法定機關依法任用、派用之有給專任人員及公立學校依法任用之職員。」將所有政府給付之人員全部納入範圍。此外,在民國九十八年所修訂的行政中立法中,對於公務人員的限制只在於:「不可於上班時間從事…政治活動,不可動用行政資源於政治活動」,而並非直接限制所有公務人員不可參與任何政治活動、政治表態…等等。此次修訂之行政中立法不僅將公務人員擴大到所有公家機構從業人員,包括所有教職人員,更直接明文規定公務人員不得參與任何政治活動與政治表態。如此之法,已經超過了對於公務人員「行政」上態度中立的要求,完全違背「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立法初衷與精神,成為箝制具「公務人員」身份者基本公民權的律法。
行政中立法已經過兩黨協商共同簽字,由立法院三讀通過。現在由「守護民主平台」的一群學者們共同發起連署聲明,訴求保護言論講學自由。學術工作者之言論、講學、學術自由,在西方民主自康德就強調其為社會啟蒙的基礎,而台灣如今還出現此等法律,可見台灣民主還未深化即面臨倒退。
2009年6月27日 星期六
當紅燈亮起時—性工作專區化問題
當紅燈亮起時—性工作專區化問題
文/孫有蓉
六月下旬,行政院已將「性工作除罰化」議題列入議程,而負責規劃的內政部提議設置專區,只有在專區內娼、嫖與營業的第三者都不罰,而專區外性工作依然違法。內政部另外建議,設置「紅燈區」可按「博弈條款」內設置專區一案比照辦理,讓地區自行公投決定是否設置性產業專區。而警政署以荷蘭「紅燈區」經驗為例,主張設置專區可集中管理、維護社會秩序。日前政府所辦的審議式民主公民會議所得出的結論,還有許多耕耘許久的民間團體都主張,性工作應該全面除罰化且娼、嫖與經營者皆不罰,而反對政府部份合法化性產業。
設立特區,與性產業全面除罰化到底有何差異?而性產業專區化是否真的可以因為集中管理而維持「良善」的社會秩序?這些問題有待釐清。
設立性工作專區,也就是在這個專區的範圍內,性產業變成政府的特許行業。與當時政府對設立博弈特區的論述相同,政府對於性產業又以「集中管理、維護社會秩序」為由作為設立特區的理由。特許行業,代表政府以公權力讓某些團體 得以經營某些行業;而專區(特區),即代表只有在專區內得以享有某些遊戲規則,且並非所有人得以進入特區。而特許行業與專區,同樣都會造成此範圍內非自由競爭,也就是說,獲得營業許可,或者進入專區享有某些遊戲規則,都不是競爭下的結果,而是被第三者給予,不管是任意給予或者用評比制度決定資源分配。
這些特許行業與設立專區的結果,都只是讓分配利益掌握在政府(政府官員)手中,讓想進入專區的經營者或個體戶惡性競爭,最終由較具「競爭性」的獲得進入專區資格。專區除了暗自助長政府與營業者的利益交換,更終將較「不具競爭性」的個體排除,而這些個體很可能多半才是不得已而為之的性工作者。因此,成立專區並沒有辦法達到解決管理性交易、更沒有辦法因為集中管理便可維護社會秩序。
文/孫有蓉
六月下旬,行政院已將「性工作除罰化」議題列入議程,而負責規劃的內政部提議設置專區,只有在專區內娼、嫖與營業的第三者都不罰,而專區外性工作依然違法。內政部另外建議,設置「紅燈區」可按「博弈條款」內設置專區一案比照辦理,讓地區自行公投決定是否設置性產業專區。而警政署以荷蘭「紅燈區」經驗為例,主張設置專區可集中管理、維護社會秩序。日前政府所辦的審議式民主公民會議所得出的結論,還有許多耕耘許久的民間團體都主張,性工作應該全面除罰化且娼、嫖與經營者皆不罰,而反對政府部份合法化性產業。
設立特區,與性產業全面除罰化到底有何差異?而性產業專區化是否真的可以因為集中管理而維持「良善」的社會秩序?這些問題有待釐清。
設立性工作專區,也就是在這個專區的範圍內,性產業變成政府的特許行業。與當時政府對設立博弈特區的論述相同,政府對於性產業又以「集中管理、維護社會秩序」為由作為設立特區的理由。特許行業,代表政府以公權力讓某些團體 得以經營某些行業;而專區(特區),即代表只有在專區內得以享有某些遊戲規則,且並非所有人得以進入特區。而特許行業與專區,同樣都會造成此範圍內非自由競爭,也就是說,獲得營業許可,或者進入專區享有某些遊戲規則,都不是競爭下的結果,而是被第三者給予,不管是任意給予或者用評比制度決定資源分配。
這些特許行業與設立專區的結果,都只是讓分配利益掌握在政府(政府官員)手中,讓想進入專區的經營者或個體戶惡性競爭,最終由較具「競爭性」的獲得進入專區資格。專區除了暗自助長政府與營業者的利益交換,更終將較「不具競爭性」的個體排除,而這些個體很可能多半才是不得已而為之的性工作者。因此,成立專區並沒有辦法達到解決管理性交易、更沒有辦法因為集中管理便可維護社會秩序。
2009年5月21日 星期四
馬英九的利維坦狂想曲—強大民主正當性所堆砌出的權力傲慢
文/孫有蓉 (同文刊載新新聞1159期)
「世上沒有可與牠相比的,牠一無所懼。」
--《聖經》約伯傳第四十一節(霍布斯《利維坦》卷首引言)
霍布斯的著作《利維坦》中,國家主權代表人被形容為由人民所組成的「巨靈」,由於人民的組成、所賦予的代表權,而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等同於在世的上帝操所有人的生殺大權。馬英九當選時六百萬選票所產生的民主正當性,讓馬英九不知不覺地營造出這種利維坦的假象,打翻所有當選前對人民的謙卑姿態,轉而換上了一臉傲慢,迎接這風雨飄搖的一年。
國民黨在上一次總統與立法委員選舉中取得絕對的勝利,總統以六百萬高票當選,而立法院席次超過三分之二席次,在野黨就算全部團結起來都不可能對國民黨現行政權產生任何威脅。高票當選與國會席次絕對多數在當下似乎顯示了人民對國民黨、馬英九的信任,提供了充足的正當性讓馬英九取得這個國家主權的代表。但是,在馬英九執政的這一年中,種種姿態都說明了,馬英九所獲得的民主正當性與其民主概念間產生了嚴重的斷裂。
在這一年中,兩岸主權問題、國家公權力問題、歷史與族群衝突問題、社會正義問題…等等,都充滿著「回到戒嚴時代」、「民主倒退」、「國家公權力濫權」的評語。但身為總統的馬英九卻依然故我,將人民所反應的主權問題化約為政黨操控的陰謀論;族群衝突等同於歷史詮釋問題,將自己的代表性在想像中無限向上提昇,直到「國家」與「社會」脫節。
由此可見,威權時代的制度被銷毀了,但威權思想並沒有因為民主制度在選票中消失,我們只是用了另外一種遊戲規則選出皇帝,並且宣稱對皇帝擁有制衡的權力。馬英九一年以來的執政,在國家權力完整地被執政黨把握下,不斷強化威權思想,而在民主制度中以權力的傲慢展現。我們該慶幸的是,民主制度本身還有對於威權的最後一道防線,四年之後,人民依舊擁有重寫故事的可能性。
文/孫有蓉 (同文刊載新新聞1159期)
「世上沒有可與牠相比的,牠一無所懼。」
--《聖經》約伯傳第四十一節(霍布斯《利維坦》卷首引言)
霍布斯的著作《利維坦》中,國家主權代表人被形容為由人民所組成的「巨靈」,由於人民的組成、所賦予的代表權,而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等同於在世的上帝操所有人的生殺大權。馬英九當選時六百萬選票所產生的民主正當性,讓馬英九不知不覺地營造出這種利維坦的假象,打翻所有當選前對人民的謙卑姿態,轉而換上了一臉傲慢,迎接這風雨飄搖的一年。
國民黨在上一次總統與立法委員選舉中取得絕對的勝利,總統以六百萬高票當選,而立法院席次超過三分之二席次,在野黨就算全部團結起來都不可能對國民黨現行政權產生任何威脅。高票當選與國會席次絕對多數在當下似乎顯示了人民對國民黨、馬英九的信任,提供了充足的正當性讓馬英九取得這個國家主權的代表。但是,在馬英九執政的這一年中,種種姿態都說明了,馬英九所獲得的民主正當性與其民主概念間產生了嚴重的斷裂。
在這一年中,兩岸主權問題、國家公權力問題、歷史與族群衝突問題、社會正義問題…等等,都充滿著「回到戒嚴時代」、「民主倒退」、「國家公權力濫權」的評語。但身為總統的馬英九卻依然故我,將人民所反應的主權問題化約為政黨操控的陰謀論;族群衝突等同於歷史詮釋問題,將自己的代表性在想像中無限向上提昇,直到「國家」與「社會」脫節。
由此可見,威權時代的制度被銷毀了,但威權思想並沒有因為民主制度在選票中消失,我們只是用了另外一種遊戲規則選出皇帝,並且宣稱對皇帝擁有制衡的權力。馬英九一年以來的執政,在國家權力完整地被執政黨把握下,不斷強化威權思想,而在民主制度中以權力的傲慢展現。我們該慶幸的是,民主制度本身還有對於威權的最後一道防線,四年之後,人民依舊擁有重寫故事的可能性。
2009年5月13日 星期三
無頭大政府主義的災難
無頭大政府主義的災難(同文刊載於新新聞第1158期)
文/台灣大學 哲學系 孫有蓉
這是一個沒有靈魂的國家、一個將國家責任無限上綱的社會,政府不知道自己為何存在,而人民不知道政府為何存在。
政府不久前提出了「企業職場實習方案」,由政府全額出資讓企業、公部門、非營利組織聘僱剛畢業的大專生,以減低統計數字上的青年失業率。今年五月一號勞動節,上千名勞工走上街頭要求政府解決高失業率問題、要求工作、要求提高薪資、要求尊嚴的生活。在這些畫面中,我看到一方面,政府把自己當作負責國家、社會一切大小事務的權力中心,而這樣的想法不斷地反映在將五年五百億當作政府對大學的恩賜、國家給付企業聘僱青年勞動力、農村再生條例中強迫美化農村的窳陋條款…等等。另一方面,人民將政府當作販賣機,在投票後、在繳稅後,所有人都想從「國家」得到好處,而後果誰來承擔從來不在考慮之下。
這個社會選擇了「大政府」式的國家,政府一肩擔起所有人就業、尊嚴生活、平等教育、平等競爭的責任。政府可以如此宣稱。但是,當我們仔細反觀台灣政府體制、高等教育政策、經濟政策、社會福利政策,我們可以看到相互矛盾的概念交雜、衝突在政策中。台灣政府體制中參雜著內閣制與總統制的概念;社會政策交織著社會救助與社會福利的概念;高等教育政策同時具有公共化、普及化與企業化、精英化的性格。
這是一個沒有原則的大政府,盲目地抄襲著各個國家的各種制度,欲求解決國內一個個浮上檯面被輿論譴責的問題。台灣的政府體制和政策就像一個充滿矛盾的程式,沒有人視之為己任,當程式崩毀時大家一走了之,殘餘下的,是那些走不了的階級收拾殘局。
沒有靈魂、沒有方向,正是台灣無原則大政府主義最佳寫照,而這寫照預言著無限的混亂與災難。
文/台灣大學 哲學系 孫有蓉
這是一個沒有靈魂的國家、一個將國家責任無限上綱的社會,政府不知道自己為何存在,而人民不知道政府為何存在。
政府不久前提出了「企業職場實習方案」,由政府全額出資讓企業、公部門、非營利組織聘僱剛畢業的大專生,以減低統計數字上的青年失業率。今年五月一號勞動節,上千名勞工走上街頭要求政府解決高失業率問題、要求工作、要求提高薪資、要求尊嚴的生活。在這些畫面中,我看到一方面,政府把自己當作負責國家、社會一切大小事務的權力中心,而這樣的想法不斷地反映在將五年五百億當作政府對大學的恩賜、國家給付企業聘僱青年勞動力、農村再生條例中強迫美化農村的窳陋條款…等等。另一方面,人民將政府當作販賣機,在投票後、在繳稅後,所有人都想從「國家」得到好處,而後果誰來承擔從來不在考慮之下。
這個社會選擇了「大政府」式的國家,政府一肩擔起所有人就業、尊嚴生活、平等教育、平等競爭的責任。政府可以如此宣稱。但是,當我們仔細反觀台灣政府體制、高等教育政策、經濟政策、社會福利政策,我們可以看到相互矛盾的概念交雜、衝突在政策中。台灣政府體制中參雜著內閣制與總統制的概念;社會政策交織著社會救助與社會福利的概念;高等教育政策同時具有公共化、普及化與企業化、精英化的性格。
這是一個沒有原則的大政府,盲目地抄襲著各個國家的各種制度,欲求解決國內一個個浮上檯面被輿論譴責的問題。台灣的政府體制和政策就像一個充滿矛盾的程式,沒有人視之為己任,當程式崩毀時大家一走了之,殘餘下的,是那些走不了的階級收拾殘局。
沒有靈魂、沒有方向,正是台灣無原則大政府主義最佳寫照,而這寫照預言著無限的混亂與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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