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2日 星期二

Habermas公共領域結構的轉型

Habermas

Habermas受到馬克思歷史唯物論的影響很大,希望重新把歷史唯物論中未回應的問題建構出來。Habermas認為,馬克思理論中的social labor能解釋生產,但卻無法解釋為什麼人不斷再生產出同樣的那種人的型態出來(Marxian concept of social labor cannot account for the specifically human form of reproducing life )。馬克思將勞動定義為人的本質,勞動本身作為改變世界的能力,是人實現本質的方法,但這樣的談法,勞動因為涉及本質,所以關乎個人而非社會性的。相對的,「生產」的概念必然是社會性的。(對內的勞動與社會性的生產之間的關係?)
阿圖塞提出「國家意識形態機器」的概念,本來認為國家機器是讓物質的生產繼續,所以是再生產物,是使「勞動」延續,但阿圖塞認為國家機器會再生產意識形態,讓每個人安於自己的階級。Habermas認為意識形態上的再生產產生互動,而互動相對於勞動可能擁有相對自主性。

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

起於「公」「私」之分。
Habermas在此分析了三個階段:希臘城邦時期、中世紀代表型公共領域、資產階級公共領域。

希臘
希臘的公私領域基本上區分為:polis 所代表公共領域和 household代表私領域
希臘城邦當時只有自由人(free man)可以參與公共事物,而自由人意指free from,不受自然奴役。而要具有參與公共領域的資格,自由人要擁有「家戶」,作為一個自給自足群體、對這群體有權威、沒有對任何人的人身依附。在這個家戶當中,主人就扮演專制的角色。
重點在於:希臘的家戶自給自足,並且土地所有權分明。
家戶就屬於私領域,而公共領域所討論的就是非私領域的所有事情,從自治到政治、經濟...。

中世紀代表型
中世紀將從前家戶的界線打破,土地所有權變得模糊不清,雖然一個封建領主內也是自給自足,但是封建領主之於其土地的所有權卻是不明確,土地又不能被隨便轉移,但同時又都屬於封建君主。在所有頭銜、土地、財務的所有制都沒有建立起來時,只有靠著「表現」來顯示其佔有,所以具有繁複的禮儀來顯示其為貴族、佔有什麼東西。此即代表型的意含。這樣的結果就是私領域公共化,藉由私領域公共化才可表現其代表哪些東西。
在此時,沒有所謂公領域與私領域的區分,兩者重疊,但是轉變為common 和 particular的分別。common代表沒有人可以佔有的共有制,但沒有人可以佔有就由封建君主為佔有代表,而特有制相對,特有制即某些人享有的特殊權利,而這個特殊性才是封建領主的所有制核心,所以同時也是「公共性」核心。偏於私的particular,反而是公共的中心。

隨著早期資本主義發展,由資產階級主導重建所有制,在特許下的自治區重建所有制,從而一起建立起公共權威領域(public authority realm),而公共權威機關所表現出來的就是官僚體制和軍隊。對內的police,和對外的policy。在此,公與私的劃分就變成公共權威領域和私領域。資產階級所形成的市民社會,與國家對立。在資產階級所建立的公共權威下,家庭,不再是經濟領域,因為資產階級都是商人,而商人的作用就在於交通有無,家庭不再是自給自足的單位。所以商品和新聞的交通,還有交換的關係成為重點。
新聞與商品的交通,新聞(當時只是遊記、日記式私人書寫)創造出閱讀群體(reading group),透過文字世界、閱讀,資產階級建立內心世界,創造文學公共領域。而透過文學公共領域的場域,沙龍、咖啡館…,對於這些文學人開始表達、批判、評論,後來變過度到對政治的評論、批判,創造出政治公共領域。
但是,資產階級公共領域並沒有轉型成功。
因為資產階級在創造公共領域中所遇到的內在矛盾,一方面,在文學公共領域變要求公開討論中德出的一切結論都要求具有合理性,根據合理性觀念,公眾輿論更具有正確性和公正性。這種不管是文學公共領域或者政治公共領域,是由一群私人組成的公眾,而這些私人因為擁有私有財產而享有的自律在市民家庭領域內部表現為愛、自由和教育,這種自律真正想將自己體現為「人性」。而人性是普遍的,所有人在此之上都平等。但是另一方面,資產階級都作為財產擁有者(property owner),希望獲得比他人更多的財產。應該說,在資產階級公共領域內,建構在人性的平等上,但是進入資產階級公共領域卻建立在排除了某些無法獨立的人上。導致公共領域的私有化,而在這些私有化的公共領域中,大家在其中搶奪個人利益。

沒有留言: